读后感400字沈石溪(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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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1
这周,我畅游书的海洋,认识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物:机灵天真的马小跳;精忠报国的岳飞;足智多谋的诸葛先生;还有……最让我赞叹不已的,是一个动物主人公——兵猴。
今天的主人公是一只金丝猴,叫大白牙,是一个孤儿。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与别人抢食,在一次领地保卫战中,因为奋勇杀敌,表现突出,意外地成为了萨蛮猴群的兵猴。后来,为了保护猴群,勇敢地同一只被他杀了两个孩子的,前来复仇的母雕殊死搏斗、同归于尽、壮烈牺牲。
在萨蛮猴群历史上,一共出现过五只兵猴。何谓兵猴?兵猴者,敢死队是也。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全而英勇牺牲,因此他的牺牲是有价值的,有分量的。萨蛮猴群一定会记住他的。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话出自汉朝著名文学家司马迁之口。这使我想起了新中国成立后,在抗美援朝战役中光荣殉职的毛岸英叔叔。他和大白牙一样,都是为了众人的利益去战斗而牺牲的,所以,全中国与朝鲜人民都会永远铭记这位烈士的名字。
牺牲自己,保全他人。这是一种多么伟大而无私的奉献精神啊!看,用胸膛堵住敌人枪口的黄继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都是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奋斗啊!
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2
最近读了沈石溪动物系列小说之《悲情豺母》,读后感慨良多…….
书上写的是一只母豺狗不听村长的劝言,收养了四只小狼崽,村长想让母豺将这正在蠕动的小狼们杀死在襁褓中。因为这只母豺的孩子被黑母狼杀掉了,母豺已经没有孩子了。但看着幼小的狼崽母爱涌上心头,它拒绝了村长。村长派出了卫兵捉拿这只母豺。母豺为了拿肉喂小狼崽,失去了一只手。
后来小狼们长大了,老大不慎掉入陷阱一只老狼将他救起,老狼告诉老大,它的母亲是被那只母豺杀死的。老大呆了,与老狼去见母豺。三只狼儿为了保护母亲都被老狼杀死了,老大却还在发愣。母豺与老狼撕咬起来,母豺最后只剩下一口气,老大如梦方醒,咬死了老狼。只见母豺死后还带着一丝微笑。
如果老大没有落入陷阱,母豺就不会死。七座土墓里埋了七条生命:黑母狼、豺崽、母豺和三只狼儿。七座土墓只有一座最高大,为什么呢?我想了好久才想到两个字:母爱!母豺为了那三只狼崽,为了唤醒老大而失去了生命。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可是残忍的作者,你为什么不给它一个美好的结局呢?
动物的母爱都如此伟大,更何况我们人类的母爱!我的妈妈对我的爱渗透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放学后我喜欢趴在桌子的大理石的上写作业,天慢慢变冷了,我好像完全没有换个地方的打算。妈妈见了,唠叨了好几回。这不,妈妈推门进来又开始了:“这样不冷吗?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换个地方,就是不听……”“不冷不冷。”我头也不抬的随意回了一句。过了一会妈妈都没再唠叨,我还奇怪,这次怎么这么好说话啊?抬头一看妈妈拿了个小被子过来,轻轻铺在大理石上说:“趴在这上面写不就暖和了吗?”妈妈转身推门离去,看着这条毛毯,我感觉很暖很暖……
虽然有时候母爱并没有如书中所说的轰轰烈烈,但却可以像水一样渗透到生活的每一处,温暖每个子女的心。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3
在这次假期,我看了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里介绍三种动物,我只看了前两篇,讲述的是老鹰和丹顶鹤的故事。第一篇主要讲了老鹰的生活习性以及如何觅食。第二篇主要讲了丹顶鹤“相貌”以及它们的“品质”——认定了情郎一生就不会改变;而在的一只却违背了世代习性。这两篇每一篇都值得我去深思。
在第一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一条蛇咬死了金闪子的孩子和妻子,鹰爸爸想给它们报仇,蛇却逃走了。一天来了一只鹰与金闪子争抢领地,这时鹰爸爸看见了咬死它全家的蛇,它不顾一切冲下去报仇但却被老鹰死死缠住。天上的鹰冲下来帮助了金闪子咬死了那条蛇并和金闪子一起吃完了这条蛇。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很奇怪:跟金闪子抢领地的鹰完全可以在天上坐之不理,等老鹰精疲力尽了在吃掉,还可以获得金闪子的领地,但它没有这么做,而是帮助了金闪子。 这种陌生鹰之间的互帮互助让我十分感动,在生活中也是一样,当一个人遇到困难,凭借自身解决不了,这时就要靠同伴的力量,就像一根筷子可以折断,而一把筷子呢?在我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不会的题先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时候就去求助同学,这就是团结的力量。
第二篇讲述了一家动物园从北京运来了一只丹顶鹤。这只丹顶鹤前面还算适应,而后来却应为气候环境水土各种因素结束了生命。这只丹顶鹤是因为人们破坏了它的生存环境,没有遵循它们的生活习性而失去生命的,它们在野外本来生活很舒适,而在动物园中却一个个憔悴不安。我在动物园中可以看到很多不是我们新疆的动物,它们从远处被运到这里,供人们观赏,我看到的有老虎、狮子、熊,但它们都是双眼无神失去了往日的威风,给人一种病怏怏的感觉。这时人类好像不是在观赏它们,而是在看着这些动物慢慢的死去。动物应该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和谐共处,遵循它们的生活习性,不要去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
人与人、人与动物都可以团结、和谐共处,这样生态会平衡,生活也会更美好。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4
暑假里,我读了沈石溪的作品《吃狼奶的羊》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 “流火云”的小羊的一生。“流火云”的母亲在他生下来就成了动物嘴下的一堆白骨,一只名叫“乌云飞”的母狼的狼崽在一场意外中全死掉了,她出于母爱的本能,就收养了“流火云”,把小羊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喂养。但是狼群的其他成员却把小羊看作了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佳肴,因此这只从小就受狼文化熏陶的小羊被迫离开了狼群去外面闯荡。路上,随他救出的公羊“小黑角”一起加入了一个羊群,机智勇敢“流火云”受到了羊群的爱戴,但是最终被嫉妒他的头羊“麻花角”陷害,“流火云”和狼群恶战时被卑鄙无耻的“麻花角”撞下山崖结束了生命。
我们先来谈谈故事的主角纯洁善良、不屈淫威的英雄羊“流火云”。由于他刚生下来时母亲就死了,在“乌云飞”发现他时,他已经一天半没有喝奶了,乳臭未干的他竟然能严格遵守山羊与生俱来的生存策略——无论 “乌云飞”怎样摆弄他都一动不动。要是换成其他羊,难免吓得要死而挪动腿脚,所以从这里就能看出“流火云”小时候就非常勇敢,遇到危险,能不慌不忙、沉着冷静。“流火云”被“乌云飞”收养后,耳濡目染地习得了狼的一些特性,为日后成为一只“英雄羊”打下了基础。但是,狼群里的其他成员经常对他虎视眈眈,想把他吃掉,“乌云飞”也保护不了他了,他只能逃离狼群。成年后的“流火云”对于像银背豺、金钱豹、黑熊等一些凶猛的动物都能打,不像其他山羊,见了这些猛兽害怕地除了跑还是跑。一般,山羊在遇到猎食者追杀时,都会与其他羊赛跑,“柿子要捡软的捏”,这样落在最后面的羊就成了猎食者的美餐,山羊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躲避追击的。我觉得这种方法十分自私,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利益,不顾其他羊的死活。在山羊的字典里,没有道德和舍己为人这两个词,在山羊的思维里,只要保住自己的性命就行了,其他羊我才不管呢!而“流火云”是怎么做的呢?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宁愿自己殿后,去保护其他羊,去和猎食者奋战,这种舍己为人的品格多么高尚!
其实,羊无论再怎么跑终归是跑不过凶猛的猎食者的,最终也会成为猎食者嘴下的累累白骨。但是如果其他羊也能像“流火云”一样用自己头上的尖角殊死反抗的话,这样也许还能有条生路。我觉得,在学习中,我们也要像“流火云”那样勇敢,勇于面对困难,。做作业时,遇到了难题,不要急于请教老师家长或者干脆不做了,要自己动脑筋仔细想一想,最终一定能找到答案。在生活中,如果遇到了挫折,不要气馁,不要退缩,要勇敢地面对挫折,一味地逃避还没有用的。
我们再来说说小说里的反面角色“麻花角”。自从“流火云”带着“小黑角”加入“麻花角”当头羊的羊群后,“麻花角”由于嫉妒“流火云”出色的本领,害怕“流火云”抢了他的头羊地位,“麻花角”一直想找机会赶走“流火云”。每当,“流火云”和其他羊和狼群作战时,作为头羊的“麻花角”不但不去作战,还在心里希望“流火云”在战斗中死掉。最终,“麻花角”害死了“流火云”。“麻花角”实在可恨可恶,自己没有“流火云”本领强,就应该向“流火云”学习,加紧锻炼本领,赶上“流火云”,可是“麻花角”怎么做的呢?“麻花角”太自私卑鄙了。最终,“麻花角”被羊群鄙视,被羊群抛弃,阴险自私的“麻花角”根本不配当羊群的领导人,落了个可悲的下场,这是他应有的报应。恶势力终归不会有好下场。
在学习中,我们千万不要像“麻花角”那样,对于学习比自己好的同学心怀嫉妒心存不满,我们应该以比自己学习好的同学为榜样,为目标,去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地学习,追赶超越比自己成绩好的同学,这样,我们的成绩会不断提高。但是对我们周围的来说来说,往往更容易看到别人的好成绩,反而容易忽视他们在好成绩背后的努力。当你嫉妒别人的成功,也是在承认自己的失败。当看到身边的人取得成功时,我们应该感觉自豪和骄傲,因为成功者就在你的身边,给你树立了一个可以随时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做的,除了送去我们的鲜花和掌声外,更重要的是要以他们为自己奋斗的目标。是虚心向他们请教,而不是去嫉妒他们。当我们的身边都是一群成功的人,而在这许多的成功的人身边,都有一个同样的身影——你,到那个时候,你想不成功,都难呢!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5
最近,我读完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秃尾狮王》。
这本书分别讲了《第七条猎狗》、《草原之王》、《秃尾狮王》、《烈焰中的导盲犬》、《与美洲狮相依为命》这五个小故事,但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就是《秃尾狮王》这个小故事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秃尾巴狮子原来是一只威风凛凛的狮王。但有一天,一只年轻的雄狮夺走了它的领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狮王。“秃尾巴”只好开始流浪,在流浪的过程中,它认识了许多流浪的朋友,组成了一个小集体。它们一起斗野牛,猎长颈鹿,咬死大鳄鱼,一次又一次地创造了著名战绩,但这一次又一次的著名战绩也使狮群中的一些老狮子接连牺牲,只剩下“秃尾巴”和它的徒弟——一只年轻的雄狮。最后,那只年轻的雄狮打败了一只狮王,有了自己的领土,那只刚成为的狮王年轻雄狮邀请“秃尾巴”加入狮群,让“秃尾巴”安度晚年,可是“秃尾巴”没有答应,因为它不想靠其它狮子养活自己,它要靠自己的本领去让自己安度晚年!
之所以这个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是因为我被“秃尾巴”和流浪同伴的精神深深的吸引住了。“秃尾巴”和流浪同伴那不怕牺牲,独立自主的精神令我佩服;但是流浪同伴的牺牲也令我感到惋惜,不过它们没有白白的牺牲,它们是为了掩护同伴逃生而光荣牺牲的呀!再回头看看自己,自己和“秃尾巴”,和那些牺牲的雄狮比起来差距是多么的大呀!我既没有“秃尾巴”那独立自主的精神,也没有流浪同伴那不怕牺牲的精神。
一天早上,我想吃炒火腿肠,于是,我对妈妈说:“妈,你给我炒火腿肠。”“你要想吃,自己去做。”妈妈回答。我害怕油溅到身上,那样会很疼。我又对妈妈说:“你当我的小助手,我才肯做。”在我费了一番口舌之后,妈妈才答应。我连自己做饭都不肯,怎么称得上独立自主?我连油溅到身上都害怕,还怎称得上不怕牺牲?
我以后一定要向“秃尾巴”和那些牺牲的雄狮学习,做个不怕牺牲,独立自主的人。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6
今天我看了有“动物小说大王”之称《狼王梦》,里面有一篇是沈石溪的作品《母狮基努利》,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是小母狮基努利在作者精心照料下,逐渐成长的故事。它受牧羊犬佩里的保护,和小山猫塔斯卡是不打不相识的好朋友,后来他还抓过小偷,拍过电影,带给作者无穷的快乐呢!只是它后来逐渐长大了,不得不离开作者,回到了。
基努利在俄语中的解释是“抛弃”的意思,这是作者为它的起的名字,因为它刚出生不久就被母狮妈妈给抛弃了,后来遇到了作者,在作者的精心照顾下茁壮成长,从一只调皮捣蛋的“小猫咪”变成一只乖巧听话的大母狮,这要花费多少的心血啊!可是,作者却用了极大的爱心来关心这只弱小而又危险的小狮子,这多么令人敬佩啊!
在小狮子的成长过程中就如同我们,在父母和老师的培养与关怀下长大,需要父母和老师付出多少精力和心血啊!由此我深深的体会到父母的不容易,老师的不容易,所以我们一定要学基努利一样懂得感恩。其实基努利十分可怜,它的山猫朋友塔斯卡也十分可怜,都是我们人类破坏了他们的生活环境,破坏了他们的家庭,致使它们很小就失去了它们的父母,他们都很需要我们的关爱。来吧!伸出你们的双手一起来保护他们吧!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7
今天我去图书馆把吴老师借给我的那本《斑羚飞渡》看完了。事实上,我并不指望那本书的情节有多么有趣,只是纯粹地认为关于描写动物的书就一定会枯燥乏味,而我带这本书去看,也只不过是以为不想欠吴老师一个人情,并打发打发时间。但真正看完后,我意识到我错了,并且大错特错。
我一翻开书就被里面的文字所深深吸引。作者仿佛拥有一只神来之笔,将动物的神态、动作描写得淋漓尽致、细致透彻,我身临其境,好象正在森林中观察那些奇妙动物的一举一动。
《斑羚飞渡》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的名字叫做老鹿王哈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老鹿王哈克已统治了这个庞大的鹿群八年,但现在,一只狡猾的狼经常出没在鹿群里,鹿的数量一天比一天少——每次狼来,一只肥美的鹿都会成为它的盘中餐。没有鹿能阻止:它们只要一闻到那股肉食动物的血腥味,便立即闻风丧胆,仓惶而逃,谁叫它们是胆小的鹿呢?哈克却决定挺身而出,与狼进行一场决斗。但如今它却自身难保:鹿王的权利被剥夺,王位被侵占,自己的爱妻也远离了自己,自己从一只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利的最高统治者沦落为了一个在鹿群中可有可无的落魄角色。它失去了一切,但它依旧保留着那颗顽强的心。狼来了,这次,哈克与它进行了一场殊死较量,但最终,哈克仍然没能逃脱死神的魔爪,与狼同归于尽……
看完后,泪水盈满了眼眶,脑子里回想着那书中的情节,却转化成了一幕一幕出现在了大脑里。哈克是释然的,为了鹿群的安全,他能够不顾死亡的威胁,与狼决斗,在我看来,虽然它已失去了鹿王这个称号,但我却认为,它才最有资格当鹿王。
在哈克身上体现出一种让我非崇敬与佩服的精神,那就是:愿意舍弃自己的生命去换取别人的幸福,并勇敢地面对困难、困阻,不气馁,不放弃。多么伟大呀!其实哈克一直在与自己做着心理斗争,但最终它还是战胜了自己,想想,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也不乏有这样的英雄存在,但是不是太少了?为了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我在心中一遍又一遍默默地问着自己,你能做到吗?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不要说我懦弱,也不要说我胆怯,我可以大胆地说,每一个人都会胆怯,但我希望我能像哈克一样,在生活中,即使遭遇了种.种挫折与不幸,也能勇敢、坚强地去面对!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篇8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让我加深了对维护生态平衡的认识,也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到藏族的尕玛儿草原一带去考察,因为怕不熟悉地理位置,于是雇个向导强巴,在高黎贡山发现了金背豺,领头的是一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母豺,强巴看到这儿,让他联想到自己的爱犬雪娇是被这活吃掉的,于是发誓把恶豺全部消灭掉,于是,他几次捕猎只打死两只老豺,抓了一窝小豺,最后因为恶豺帮作者解了围,把小豺放归山林,之后召集整个村庄,往天空打枪,把豺群驱赶走了,造成红毛雪兔疯长,造成瘟疫和粮食减少,强巴悔过自新,跟作者去把金背豺请了回来,维护了生态平衡,让人们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很多人们认为捕杀牲畜的动物就应该要杀死,如果做出反抗,就带领很多人一起把这种动物围剿杀死。这使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被打破,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让人们蒙受损失,使它们后悔莫及,但是当人们醒悟的时候,原来的生态系统触底崩溃,导致人类的家园也遭受着破坏,让人们流离失所。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破坏生态平衡的案例:例如美国於1929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00万㎏减至5000㎏,严重地破坏了水产资源。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中国大陆50年代曾大量捕杀过麻雀,致使一些地区虫害严重。究其原因,就是由於害虫的天敌麻雀被捕杀,害虫失去了自然抑制因素。这就是破坏生态平衡的下场。
读了《刀疤豺母》,让我明白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维护生态平衡。这样才能拯救地球,拯救整个我们生存的家园。
读后感400字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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