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沮丧,不必惊慌,做努力爬的蜗牛或坚持飞的笨鸟,我们试着长大,一路跌跌撞撞,然后遍体鳞伤。坚持着,总有一天,你会站在最亮的地方,活成自己曾经渴望的模样。下面由小编与大家分享积极向上励志的文章,希望你们喜欢!欢迎阅读!
励志文章1:寻找内心的灯塔
我也不曾记得哪一天起,情绪开始变得低落萎靡,什么事情都喜欢情绪化,用心情做事,不仅极不稳定,而且常常觉得空虚乏味。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折磨。对一个环境、一件事,没有野心、没有斗志、没有想拼的欲望,对所有的东西都蒙上了一层阴影,失去热情。
这令我感到极度的痛苦。时间,像是一文不值的废物,历经的风吹雨打,转眼灰飞烟灭、化为虚无,像梦一场。
这种没有成长与磨练的过程,同时又让我感到别人的充实与别人努力的反差,当我再置身于人群之中,往往获得短暂的充实后又令我瞥见身后更大的空洞。
生活,到底是这样子的么
我羡慕现实主义者。羡慕他们会为一件小事开心许久,羡慕他们常常拥有短暂的快乐的瞬间,哪怕真的是瞬间,生活都好似五颜六色、缤纷多彩。而像我这样的理想主义者,往往不分昼夜的思考、追问、质疑,令人窒息。
我也曾想感受这个世界最美的光,想享受清晨温暖的光,想演奏华丽的生命交响曲,感受繁华中川流不息。
生活里亲眼见过一位朋友的逝世。还在上初三的学姐彤彤姐,因为学校中的争执、爸妈的不信任,跳楼自杀身亡。那是四年前,我还上初一。学姐和我一个小学,还住在一个小区,曾经和我一同在台上主持六一,一起参加过播音活动,可如今那鲜活的生命,早已久别人间。那应该是四月的某个晚上,十几楼,一个可爱的女孩,就这么赌气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我听到这事、第二天看到报纸上登了的时候,我彻底的崩了。
这种猛然的毫无征兆的,失去了一个朋友,是永远失去了,那一刻的脆弱,实在让我体会到了生命的不堪、渺小。好像哪一个人,都会悄声悄息地离开,被上帝召唤走,留给人间一切苦难。
女孩写了遗书,大致就是阐述了自己的这个世界的失望,我现在想想,或许能理解那种失望,那是灵魂在沉睡,我告诫自己。现在每一天都需要拍醒他、召唤他,才不会让消极霸占了我的灵魂。我为彤彤姐感到惋惜,同时我也想,让她再选一次,她会怎么做呢……让每一个因自杀而结束生命的人再活一天,他们又会怎么做呢。
想比他们,我又觉得我幸福多,却又觉得可怜多。没有意义的生命,死,或许是解脱?或许是成全。可真的在别人看来,死了,眼前天大的幸福都是扯淡,不是吗?活着,才最为重要。
这个世界除了生与死,都是小事。
在想这些的我眼角有些湿润了,坐在星巴克靠窗的位置,望着外面,我好像感觉到了生命的不易、奢侈与伟大。“从一切事物中找到欢喜,找到毋庸置疑的存在感与价值感。只因有一颗善于体察和珍惜的心。”我正看的书上便如此写着。没错,珍惜,是珍惜幸福、珍惜拥有、珍惜现在。
我明白了,我之所以活得如此空洞,虽不是所有时候,但却依然体会不到生活的乐趣全部。不是生命有什么问题,是心的问题,我配的上拥有生活的重量。
每个人都应该寻找内心的灯塔,而不是找外界的灯塔,点亮的是自己,不是别人,谁不是第一次活在这个世界上,凭什么你要比别人活得差。心多空虚,生活多空虚;心多充实,生活多充实;心多幸福,生活多幸福。
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心中的灯塔,过最美的人生。
励志文章2:边受伤边自愈,感谢时光馈我成长
01
昨天早晨,还在睡梦里的我,忽然被闹钟吵醒,顺手按下开关,强忍着睡意起身,端起盆去洗手间洗脸。
可能是头一晚睡得太迟,站在水池前刷牙,我连眼睛都懒得睁,要不是被身旁的人碰了一下,我怀疑我会将刷牙的动作一直持续下去,最后可能会吞下牙膏的泡沫。
眼睛疼的厉害,费了好大的劲才睁开。为了使自己清醒些,干脆把盆里的热水推到了一遍,打开水龙头,摊开手掌,一捧凉水便甩到了脸上,瞬间清醒了不少。
回宿舍舍友都已起来,各自忙着收拾。打开窗户,一股冷风迎面扑来,十一月份的北方,空气中已充满寒冷气息,凌冽中夹杂着清新。
眼睛还是有些涩,难受。拿起镜子,被自己吓到,我几乎是大喊了一声,舍友都被我吓到。
真的,我被吓到了。镜子中的我,左眼布满血丝,不是平常我们说的那种红血丝,确切说应该是充满了血丝,红的可怕,有种鲜血会随时喷涌而出之感。
舍友们说可能是没睡好的缘故,多休息休息就好,但我心里却担心得要死,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了某种疾病。
02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坚持上完早晨的课的,只是下课后没有吃饭,一人回了宿舍,倒在床上,把头深埋进被窝。
手机被扔到了一边,没有力气再刷朋友圈,对娱乐八卦也提不起兴趣,对身体的恐慌,折磨的我难以入睡。
舍友回来又走了,窗外的路灯不知觉已发出昏黄的光,楼下的快递小哥大声打着电话,清洁阿姨在楼道里聊着家常。
睡了很久,可我只是闭着眼,毫无睡意。起身又拿起镜子,眼睛依旧很红,像哭了很久的样子。
空荡荡的宿舍,孤零零的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但还是咬住了嘴唇,没让眼泪流下,只是在眼眶打转。
第一次有这种感觉,自己太渺小,渺小到尘埃里,卑微不堪。自己的存在作用太小,被忽略,常受伤,好像是常态。
视频聊天声响起,应该是妈妈打的,拿起角落的手机,果然是。本想拒接,却在快挂掉的那科手滑按了接通。
我将脸偏对着手机,尽量不让妈妈看到我的眼睛。
03
和妈妈聊了很久,就简单的日常,我也忍不住哈哈笑,原来的低沉悲伤好像一扫而散,也忘了红红的眼睛。
挂断电话后,心情好了很多,发现自己其实的并不是不被需要,不被重视,只是自己一直找错了方向。
我总希望,能活得精彩一点,能优秀一点,最好能有点光芒,能吸引周围人的眼光。
可我却总是不快乐,因为做到以上好难,我费尽了全力,还是自卑的自己。
逃避社交,拒绝融入,懒得交友,囿于自己的井底,我连那一小片天空都害怕眺望,害怕攒够失望,还是要离开。
总认为世界太不公平,我拼命达到的终点只是别人的起点,渴望得到的东西却是他人随手乱丢的废物,竭力想维护的关系却被他人一句话而挑拨,别人的光鲜亮丽,反衬出我的灰暗丑陋。
可昨晚躺在床上,仿佛间看到黑暗的路上有束光照射过来,有些刺眼,我揉了揉眼,感受光的温暖。
04
在路的一端,我看到了三年前的自己,自信而骄傲,信誓旦旦地在班主任下发的表格上填上了自己的目标院校。
年少无知是我,冲动鲁莽如我,当时心中有名校梦,眼中全是不服输的冲劲,一腔孤勇是青春。
棱角太多,心气太高,注定要栽跟头。当时的落榜无疑就是我的滑铁卢,毫无预兆,身旁的人讨论指点,我哑口无言。
和老同学断了联系,躲在屋子里三天,然后拉起行李箱,去复读,成为一名高四生。
依昔记得那年的夏天好像格外漫长,我总要在天未亮之前起床,在后半夜睡觉,却丝毫不敢再松懈,害怕再重蹈覆辙。
开始去认真和同学讨论习题,与老师谈心,让自己看起来不再那么自闭,不再那么难以相处。
开始喜欢起学习,以前讨厌的平面几何变得乐此不彼,枯燥的历史纪年表被编成了顺口溜,常遨游在地理中的四大洋七大洲。
那时的自己是开心的,重新认识了自己,在老师的帮助下,调整了目标,定下目标分数,然后向着它出发。
现在想起那个夏天,依然是满满的怀念,怀念那时单纯的自己,感谢那时努力的自己。
磕磕碰碰,跌跌撞撞,失落受伤,寂静坚强。回头看时,原来我一个人也已走出了一大截路,没有搀扶,没有同情,虽过程不够漂亮,结果却使人欣慰。
05
原来,这就是成长,边受伤边自愈,不知不觉中拥有力量。
想着想着,眼前的阴霾渐渐褪去,心中开始升起丝丝光亮,终于闭上眼睛,然后便进入了梦想。
今早睁开眼时,阳光洒满了窗,桌上放着舍友买来的早餐,小纸条上写着“睡得熟就没叫你,多睡会,是美好的一天啊。”
看到镜子里的自己嘴角上扬,心情也伴着窗外的鸟叫声雀跃,仔细端详左眼的血丝,好像减少了很多。
洗漱完喝下热豆浆,吃完油条,一股满足感从心底升起,简单的生活,却有种热气腾腾之感。
打开电脑,整理前些天查的论文资料,看了看相关文章,最终确定了方向。在指导老师的聊天输入框中打下题目,然后点击发送。
惊喜中收到回复和夸赞,老师说立意新颖,好好钻研可以收获很多。
又相信那句话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失去一些东西时,也会收获另一种东西。
很庆幸,现在认识到了这点,应该还不算晚。悲伤后还是决定重新上路,去看山山水水,去追寻理想,去邂逅,去寻找,然后成长。
生活中难免会受伤,自愈能力无疑是你我所需要的,我希望我们都能拥有,最终成为强大且独一无二的自己。
愿前进的路上互相陪伴,不孤单,各自见证彼此的成长。
励志文章3:不服输,这才是青春该有的姿态
01
晚上吃饭的时候特无聊,所以打开视频播放器想要随便找一部电影来看,立即被《这!就是街舞》一副炫酷的海报所吸引,作为资深街舞的迷妹,顿时眼前一亮。
《这! 就是街舞》是一档大型街舞真人秀节目。
节目选用“明星导师+专业舞者真人秀”的全新赛制,这颠覆所有传统舞蹈节目模式。
最初是通过大海选的形式选出100强,参赛选手自愿选择喜欢的导师,分别是罗志祥、韩庚、黄子韬、易烊千玺四位队长。
然后再进行个人单身秀表演和斗舞最终选拔出最好的舞者。
02
我一口气追完了四期,看得我浑身热血沸腾,完全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和惊喜。
街舞比赛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在于斗舞,选手们轻而易举的就能把现场气氛燃到爆炸。
DJ随机播放音乐,两位或者多位选手跟着音乐的节拍随机应变,扭动身体,踩点卡拍。谁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越强,谁就有可能晋级。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易烊千玺战队的刘瞧,他不服气队长把毛巾给了第一个跳地板舞的男生,他指出他的东西没有创意,都是抄袭别人的。
他那种桀骜不驯的勇气和那种不服输的坚持令我佩服。
最终刘瞧凭借着自己的魅力打动了易烊千玺和现场的观众,成功进入100强。
我认为他在挑战别人的同时也是在挑战自己。
03
看完节目之后已是深夜,我关掉手机准备睡觉,可是月光如水,我依然难以入睡。
欢呼跳跃的心脏还没有完全平静下来,只听见它在我的心里铿锵有力的跳动着。
我在为王子奇的淘汰感到遗憾。
一个舞者,在台下苦练十几年,默默付出,就是为了这样一个机会,在台上的几分钟就否定了他全部的努力。
这很残酷,也很现实,但是输了就是输了。他说他很享受在舞台上跳舞的感觉,他并没有气馁,一定会继续努力。
虽然他在这次比赛中被淘汰掉,但是在我眼里,他并没有输,反而是赢了。
起码他证明了自己,在舞台上,他的身体和灵魂与音乐融合了一体。
在这一刻,他是发光的,此刻便是永恒。
不服输、不气馁,这就是街舞精神。
同样的,我认为这也是青春该有的姿态。
04
耳塞中传来一阵清脆悦耳的音乐,是曲婉婷的《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天黑时我们仰望同一片星空
没有追求和付出哪来的成功
只要为了梦想不服输
再苦也不停止脚步。”
听着音乐不觉泪流满面,我想今夜注定无眠。
我最爱看的漫画是《灌篮高手》,这部漫画经常让我热泪盈眶。
对于我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漫画,而是一段青春,是生活,更是现在。
人帅话不多的流川枫是另无数女生崇拜的对象。
樱木花道,一个从菜鸟到主力的红毛小子,但他却因为篮球这件事而去拼尽全力,相对于帅气的流川枫而言,我更喜欢他。
他真实,他敢于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做一件他完全都不知道的事。
他永不言败,他才是那个最勇敢不肯服输的人。
《灌篮高手》漫画的作者井上雄彦,他就是一个不服输的人。
在他刚开始画的时候也不被人看好,别人劝他,你还是画点别的吧!画这是没有人看的。
可是,他却不为所动,依然坚持自己的选择。
在今天,《灌篮高手》发行量超过一亿,创作出一个奇迹。
井上雄彦说:没有篮球,就没有今天的我。
不服输的人最终都会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模样。
05
一次考试没考好,并不能决定你的一生。即使是高考也不过如此。
就像我高考的时候,发挥失常,结果差强人意,最终上了一个不入流的大学。
可是那又怎样?我命由我不由天,依然为了梦想而每天奋斗。
你要相信,有多少人撑过了高考,却毁在了大学。
一次失恋所受的伤,并不代表此后都不会相信爱情。
你要相信有些人只是你生命中的喷嚏,而那个注定是你癌症的人还没出现。
所以,你更要敞开心扉大胆去爱。
一次因为生活而受的委屈,认为社会多么无情残酷。
始终要记得生活给予你磨难和痛苦,不是为了刁难你,而是为了考验你,过去了,就是你的成人礼,过不去,就是你的无底洞。
而你要做的是学着适应社会,而不是让社会适应你。
罗曼.罗兰说,有一种英雄主义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人生有很多活法,你可以做随波逐流的泥沙,也可以做奋力上游的鱼群,这关键取决于你自己。
只要你不服输,你不认输,就可以改天逆命,开辟出属于自己的一条阳光大道。
06
我从小喜欢写字,看书写小说被认为是不务正业,特立独行。
但是,我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我不服输,当然我也不会认输。
我相信世界上的每个角落都会有千千万万个像我一样的人,以自己的行动在反抗着所谓命运的安排。
微信上关注了一个公众号,它的名字叫做“我走路带风。”一听名字就很酷,一个97年的小姑娘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决然的学习新媒体写作,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运营了一个200万读者的公众号。
我相信,不服输咬了牙的坚持到最后,必然能收获别样的人生。
我还是会默默的写字,像这个世界发声,直到它变成了铅笔字,直到它真正的发出了声音。
我们都是平凡普通的人,因为不服输,它让我们虽然平凡普通但不平庸。
不管你的人生被帖上什么标签,你要记住,只有你可以定义自己。
生活本身就是一场比赛,也许你会输在起点,但是只要你永不停下脚下的步伐,肯定会有绝地反击的机会。
梦想也好,爱情也罢,答应我,可千万别认输。
励志文章4:看世界,原来是为了找自己
01
曾经一度,我非常羡慕那些可以旅行的人。
那时候我被诸多条件所缚,没钱没经验没勇气也没有往外走的动力。每次听别人讲起外面的世界时,我满眼流出的,全是羡慕之情。
记得有一次在杂志上看过一篇访谈,主人公是一个来自山村的孩子。他说最大的梦想就是翻过大山,看看世界。当时我想,那个孩子,其实就像我。
再往后,我也开始一次次地买票,坐火车,查攻略,逛景点,拍照片,走过千山万水。再奔波再累,走在路上,总体会不到。当时我觉得是因为身体好,后来想想,全是因为欣喜。
人在非常开心的状态下,真的可以忘掉所有疲惫。
昨天晚上舍友聊到黄山时,我也想起了自己的黄山行,因为没钱住山上的酒店,我和朋友在酒店大厅坐了一晚上。零下的温度,我们哆哆嗦嗦靠着聊天吹牛扛过去了。
第二天下山时,遇到了一个老外,他笑着和我打招呼:“Good morning!”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晚上的疲惫,满心的委屈,就那样过去了。我也回了一个笑脸,外加一句“Good morning!”。
还有一次,我早上五点一个人站在天津站外面的广场,因为连续两天没有休息好,心里难受地发慌。天空飘着雨,我目光呆滞,问自己:“是不是脑子进水了非要出来花钱受这个罪,一个人暖暖和和待在学校宿舍不好吗?”
最后还是把自己哄好了:出来走走,应该不是一件错事。
现在回想时,很多美景我已经快忘了,但和自己对话的场景我可能永生难忘。
因为正是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发现了自己的吃苦能力,我学会了哄自己开心,触摸到了体力极限的边界,也慢慢看到了更真实的自己。
于是我觉察到:旅行不只是为了看那么多风景,更重要的,是在行走的路上发现未知的自己。
是的,找自己。
02
从小我喜欢看书,上高中时有个同学问我看过多少本书,我当时的回复是不计其数。如果现在的我站在身边,我会静静看着当时的我,微笑,然后继续微笑。
读书越多,你会觉得自己越无知。那些曾经不可以一世的人,到头来都会自己笑话自己。
有一段时间,我盲目地迷信数量,觉得数量越多效率越高,读书不求甚解,再难再厚的书,跳着半天也就读完了。再回忆时,其实自己全然不懂,但别人问起来,自己总会胡编乱造。
那一点点虚荣心,漂浮在很多少年人的心上。
有意思吗?没什么意思,但对于小孩子来讲,稍微有些优越感便会挤出点意思。其实我当时根本看不懂《百年孤独》,看不懂《千面英雄》,不明白《挪威的森林》到底讲的是什么,也不知道《红楼梦》到底好在何处。
阅历跟不上,即使有点明白,其实也是不明白。
全当是积累,好在之后看第二遍第三遍第四遍时能有点感悟,慢慢也悟出一些做人的道理,好像读过的书也有点融化在自己身上的意思。
于是现在再看书时,读过的书可以读出不一样味道,像老友相见,互诉见闻。这种感觉很奇妙,我们见过又好像未见过,说陌生但以前确实有过一面之缘,再相见谁说不是缘分呢。
我是看到新书了吗?
是,但也不是。
我想我是看到了全新的自己,一个在知识、阅历、情感、经历上和几年前完全不同的自己。所以能透过很多文字看到悲伤、看到彷徨、看到荒诞,也看到平凡。
然后告诉自己:你就做一个快乐的普通人吧!
因为千难万难,快乐最难。
03
我在别人身上也总看到自己,有时是自己的特点,有时候是一点长处,但更多的,还是自己的缺点和不足。
我前些天看到朋友母亲和舅舅的关系极好,看到自己女朋友姐弟的关系也很好,便开始反思自己和弟弟的关系。因为从小自己就很强势,导致很多时候我忽视了他,我从来没有站在他的立场上考虑过问题,也没有真心关注过他。
他早早就辍学去工作了,很多时候家人拿我和他对比时,总是一番强弱优劣的言辞。现在想起这些,我觉得很难受。因为我弟弟一直都是一个很善良、用心而且懂事的孩子。
于是我开始谋求改变,从态度到行动,我希望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全新的人,一个活生生的可以真诚关心他的哥哥。说来也巧,刚好那天晚上他需要二百,我随手就给他转过去了,后来又一次买东西,我也给他发了个红包。
这不算什么,我知道,但我也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一个改变的开始。
放在生活中,我的很多朋友,都值得我学习,我现在常常可以从他们身上看到未知的自己。
二胖是一个做事细心,待人真诚的人。我们一起去拜访朋友和长辈时,她会提醒我买礼物,说礼多人不怪。
小曹经常关心我的做事状态,他督促我做事不要拖延,要提前为未来思考,行动力要强一些。
……
于是我知道了自己的很多不足,原来阅人无数不是为了和每个人都能把酒言欢,而是让你看看人间百态,最后再瞅瞅自己。
还凑合?
还能再好点吧。
04
到了出门不好意思报年龄的地步,我开始怀念小时候拼命想长大的日子,觉得长大后就能呼风唤雨,觉得长大后便可无拘无束。
想多了,回到小时候多好!
现在我很多时候有了奇妙的感受,每件事总能想到很多东西,问别人时,他们可能没我想的多。想起来,这可能和自己喜欢思考,也和之前看了那么多文学方面的书有关系。心思细腻多了,所以下笔总能扯点东西出来。
我还是有很多期待,有许多不切实际的想法,这些东西很好玩,让我还能天马行空;但同时也多了脚踏实地,生活里有了柴米油盐,这些东西也很有趣,让我能更接地气、活得更真实。
真实就是底气,真实自有千钧之力。
所以我开始欣赏真实的人,喜欢说真实的话,做真实带着烟火气的事,开始和真实的自己打交道。
开始早睡早起,开始喝热水,开始养生,也开始喜欢吐槽自己。
开始低调谦虚,开始笑点变低,开始容易被感动,开始喜欢听别人的故事。
开始做饭刷碗,开始家长里短,开始饭后散步,开始早起喝粥。
一切又重新了,就像上面那样。
开始,开始发现新的自己。
励志文章5:一个人时最好的生活状态
一直以来我都非常喜欢这样的一句话:“愿你眼里写满故事,脸上却看不见风霜,目光坚定,面容姣好”。
因为这句话里面有我想要的样子。要变成这精致的模样,也许要经过岁月不断地打磨和沉淀。所以我一直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愿多年以后,我也会是那个脸上不见风霜,眼里写满故事,目光坚定,面容姣好的人,过得从容不迫,优雅精致。
可是在努力变好的过程中,总免不了要一个人去忍受那些孤独,坚持去做那些可以让你变得优秀的事情。无人陪伴,无人倾听,甚至无人能够理解,可是你依然还是要习惯一个人。
上大学以来,我似乎真的成长了不少。成长不仅仅指的是年龄增长了,而是心灵上的成长。我最大的变化,就是已经习惯了一个人。
以前总是觉得一个人很可怕,因为害怕一个人走在路上的背影看起来很孤独,害怕一个人显得太不合群,害怕他人异样的眼光。所以想要做什么事的时候,总要有个伴才去做,总是觉得在人群中才会安全。有时候人混在人群里反倒不容易被人发现,一个人的时候,却显得标新立异了。
所以每次我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总是显得有些慌张,因为害怕别人看到我孤独的身影。
但是现在不会了,久而久之,似乎成了一种常态。因为我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心里变得淡定从容了许多。当我忍受了这些孤独,独自一人去战胜这些困难,穿过无人的小道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阔然开朗了。
现在的我,不会再去害怕一个人,有时候反而很享受这种状态。
我不会刻意去合群,但也不会离群,有时间的时候,我也会加入到大群体里面,跟一群人享受一起狂欢带来的乐趣。但是当我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的时候,哪怕是一个人,我也要把它完成。
跟一群人混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尽情的狂欢,但是也很浪费时间,所以我不会勉强自己去参加一些无意义的社交。
我时常在想,像这种一个人的生活态度,在这两年里有没有让自己过得好一点。如果没有太大的成就,而又经常一个人,这样有没有意义。
对于我而言,答案是肯定的。
我比较喜欢独处,这种状态让我感觉到更加轻松,也让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样给了更多的快乐,哪怕没有像某些成功人士一样,有很多大的成就,但是我学会了跟自己和谐共处,跟内心深处的自己握手言和,遵从本心。
我想一个人最好的生活状态,不过是读书、健身、写作、旅行,然后跟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
将一个人活成一支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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