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英国)培根。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课外书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课外书读书心得1
第一次听说《狼图腾》这本书还是在我初中的时候,当时我们学年教导主任向我们推荐了这本书,他大概给我们讲述狼是非常智慧的动物,它们是如何作战的,我们应该向狼学习等等。可是我当时的想法就是,狼是凶狠、可怕的动物,是反面教材,应该没有人会喜欢狼吧。没想到公司为我们买了这本书,让我真正的了解了狼的世界。
通过阅读,我被狼的两种特质所吸引,一个是有耐心、锁定目标,坚持不懈。另一个则是很重要的团队精神。让我对狼的印象来个180度大逆转,从此喜欢上了这种有智慧的动物。
狼群会持续长达好几天的时间,用以观察并监控被他们盯上的猎物,它们丝毫不对自己的任务感到厌倦和心烦。它们从不盲目的去追逐或去骚扰猎物,这就是它们智慧之所在,它们善于发现被追逐猎物中的每个成员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并加以综合分析。因此,狼在不断的为自己寻找机会,并非坐等机遇。
这也是我们应该向狼学习的地方。我们有时也会感叹机遇对我们的不公平,认为我们的不成功是机遇赋予我们的太少,却忘了剖析一下我们的态度。机遇来临时要有足够的勇气和自信,面对机遇,我们要果断,一犹豫机遇就会弃你而去,决定了的事情就不能放弃,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都说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任何一个机遇的来临,往往都是因为自己过去的努力所至。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我们不能再坐等机遇的到来,而是应该去寻找机遇,创造机会,这样才能抓住悄悄从我们身边溜走的机会。机遇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机遇只垂青于那些有思想、有准备、有能力把握住它的人,一个人能否成功,就要看他是否能把握好成功的机遇。
狼是草原上最团结的群体。这种团结是在千百年实在作战的经验中得出的生存之道。因为在强者生存的大草原上,孤军奋战只能是自取死亡。狼争夺食物的战场就是死亡的前线,群狼有组织、有纪律、有忍耐、有章法、有配合,在头狼的指挥下,从容作战,不抢功,也不贪利,个个凶猛强悍,杀气腾腾,这种气势就压倒了弱者。达尔文说过,强者生存,适者生存。狼面对大自然和人类的威胁时,一直在努力的反抗,包括报复;也在一直的学习,想方设法生存下来!生存环境越是恶劣,生命力越是顽强。这就是大草原的强者,狼!
上学时我们在班集体里,工作了我们在工作团队里,我们一直生活在集体社会中,是否也能学习狼一样的团队精神呢?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也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狼的身上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我们应该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我会让狼图腾精神我的心中扎根、成长,我也会努力变成有“狼性”的人!
课外书读书心得2
今天傍晚至今,一口气读完由光明日报出版的六角丛书系列中《中外名著榜中榜》之《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一书。它是法国作家凡尔纳最著名的小说之一,也是世界科幻小说的经典之作。(摘自:上榜理由)。因日后要推荐给学生看的缘故,我也就欣欣然的看了起来。
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一个被改良俱乐部的会员和身边的邻居们誉为呆板至极“神秘莫测”的英国绅士菲利亚 .福格,有一天为了争口气,竟然与改良俱乐部的会员们打起赌来,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如果在规定时间12月21日星期六晚上8点45分之前没有回来,就算输了,还得把存在银行里2万英镑的家产陪上。他此举令人难以至信,打赌一事传出,伦敦各界围绕他出行展开了激烈的争议,到最后支持他的人就只剩一个瘫痪的老者,阿尔比马尔勋爵了。“这位瘫坐在扶手椅子上的高贵绅士宁可倾家荡产也盼着能环游地球,哪怕花上10年工夫!他下了5000英镑的赌注,赌菲利亚 .福格赢。而当别人告诉他环游计划是愚蠢的,是不可能的时,他只是回答说:‘如果此事能成的话,由英国人率先干成岂不快哉!”
菲利亚 .福格打赌当晚就出发了,似乎早就准备有这么一遭似的,回到家里吩咐新仆人“万事达”简单的打点行装就出发了。沿着伦敦-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新加坡—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伦敦一线环绕地球一周。一路上遇到了种.种艰难险阻,印度穿越茂密的森林、在香港因警官的干扰下误了船、在中国海上遇到狂风巨浪,在坐火车穿越美洲大陆时遇到战争、达到英国利物浦遭到莫名的逮捕,每一处都是悬念迭起心悬紧扣,而可这一切在这个沉着冷静、镇定自若,不气不恼的人的眼里,似乎一切都在意料掌控之中。这并非是因为他有什么预见的才能,而是根植于他内心深处的那份严密的思维和果敢的行动,使得一个个障碍迎刃而解。最终提前一天回到伦敦。
文中多此体现他真正的`绅士风度。对仆人“万事达”的信任,误事后宽容,以及遭受厄运时不惜重金的解救,令这个诚实的好小伙子,由起初的对环游地球一事的困惑到极力帮助主人实现愿望而不惜牺牲生命;路过印度密林时,冒死救下即将被“殉夫”的美丽少妇——爱乌达夫人,一路同行,并竭力保护她的生命安全,到达伦敦后也不曾有丝毫的非分之想,而是设想倾其所有为她在欧洲安顿下来,人非草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上这位正直、勇敢的绅士,最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更妙的是,把菲利亚 .福格误认为银行抢劫犯而一心想把他逮捕归案的警官菲克斯,一路上制造的许多的事端,到达利物浦还把福格逮捕了,可他不但没有责怪他,反而把自己打赌赢来的钱除去费用剩下的部分让“万事达”和他一块分了。此番情意,让人动容,若非绅士,哪来的如此胸怀?
最后,借用文中的结局的几句话做为本文的小结吧!“有人会说,什么也没有吧?是什么也没有,除了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而外。不管这可能显得不像真的,反正这女子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事实上,光为了这个,难道人们还不该环游地球吗?”是的,奔赴理想的路上,不需要太多的理由,一个明确的目标,一份坚定的信念,足以。
课外书读书心得3
母狼紫岚与公狼黑桑情投意合,它们计划夺得“狼王”之位,可是在计划实施之前,黑桑却在一次集体狩猎时死去,但所幸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孩子。
饥饿难忍的母狼紫岚为了顺利产下狼崽,冒险去袭击山寨中的养鹿场,靠着自己的智慧,偷袭成功,可是为了贪图那口粘稠滚烫的鹿血,不幸被狼狗发现,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屡次“失职”而在主人面前失宠的的狼狗为了重新得宠,竟欺负它是一只即将分娩的狼而穷追不舍,一场殊死搏斗拉开序幕,继而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狼与狼狗的大战,可是双方正在酣战时,母狼紫岚腹中的小宝宝却要出来,紫岚靠着自己威风凛凛的狼啸和机智终于顺利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是又遇到了山洪突然暴发,恐惧万分而又疲惫不堪的紫岚,艰难的将五只狼崽拖回山洞,当它将最后一只狼崽叼回山洞时,这只狼崽已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紫岚偏爱长子黑仔,于是它处处偏袒它,宠爱它,目的是让它狼性十足,将来夺取“狼王”之位,然而胆大妄为的黑仔居然在没有母狼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到上洞外面“溜达”,终于有一天成了老雕的美食。悲痛万分的紫岚继而把精力转移到二子蓝魂的身上,以其让它来实现老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蓝魂儿,好不容易有了“狼性”,却被猎人的“狼夹”夹的死死的,无奈之中的紫岚忍痛将蓝魂儿的身体咬为两段。连失三子的紫岚也真够坚强的,擦干眼泪,继续培养它的三子双毛,可是双毛从小在黑仔、蓝魂儿和母狼的淫威下长大,几乎丧失狼性,其表现甚至不如狗凶猛,紫岚不灰心,想尽一切办法培养双毛的“狼性”:它和小母狼让它捕获猎物,却不让它吃,晚上让它睡在山洞口,在它们捕获猎物饥渴难忍终于看到一泓清水时,它和小母狼媚媚敞开肚皮喝了个痛快,就是不让双毛喝,还双双跳到水里去洗澡,故意把水搅浑,即使这样,双毛依然忍受着,于是紫岚又和媚媚一起准备撒尿到水中,双毛的“狼性”终于被激发出来。可是在训练双毛“狼性”的过程中,母狼紫岚瘸了一只腿,成了残疾狼,虽然训练的结果是,它一次次被双毛虐待,但是它依然很高兴,因为双毛终于有狼王的气质和本领了,于是紫岚故意制造事端,为双毛篡夺“王位”做着准备,终于双毛开始了和老狼王洛戛的较量,可是眼看成功在即,老狼王生命即将结束之际,老狼王洛戛的一声嗥叫,却让双毛惊慌失措地狼狈逃窜,于是双毛又成了众狼的口中美食。紫岚没有想到双毛从小养成的奴性和自卑并没有真正被克服,他只是暂时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当外界具备诱发因素时,这种潜藏的很深的旧病就会复发。
母狼紫岚真称的上是一位执着而又坚强的母狼,它把狼王之梦又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的身上,虽然母狼不能成为狼王,但是它可以生狼崽,也就是说,它的狼孙可以做狼王,于是紫岚残忍的杀死了媚媚倾心的草狼吊吊,忍痛将自己钟情的卡鲁鲁让给了媚媚,并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送,自己则一瘸一拐的浪迹天涯,最后为了为了替狼孙清除天敌,居然假装生命奄奄一息,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是一只执着的母狼,但它又是一只坚强的母狼,公狼黑桑、三只狼崽的死,都没有冲淡它的“狼王”梦,这种执着是何等珍贵、何等坚强!
课外书读书心得4
《我们仨》的作者是一百零二岁的杨绛,她以简洁而沉重的语言,回忆了先后离她而去的女儿钱瑗、丈夫钱锺书,回忆一家三口那些快乐而艰难、爱与痛的日子。这个三口之家的动人故事证明:家庭是人生最好的庇护所。
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我读高中的时候,高中学校的一个小小阅览室里,我花一个下午的时间闷头看完了这本书,当时还处于一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只觉读完书后的那个黄昏,似乎变得比往时更怏怏不乐。过了些日子,读了大学之后,买了这本书,上学,工作,换地方工作,书是要一直带着的,但不常翻。
其实书中并没有描述太多的喜与悲,杨绛似乎一直以一个旁观者的角色来描述他们一家三口从相距到分离的一生,痛苦和欢乐好像都跟笔者隔着一层,杨绛写她女婿:“得一和善忠厚,阿圆有他在一起,我们可以放心。”而几页之后,却已为逝者:“这次送我走,只剩了阿圆一人;得一已于一月前自杀去世。”写钱钟书跟阿瑗生病去世:一九九七年早春,阿瑗去世。一九九八年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人就此失散。笔调静得吓人,所谓哀而不伤说的'就是这种情绪。
关于他们的生活,两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少爷,青年相遇,结婚留洋,度过短暂的快乐生活,每天只需读书,研究如何做饭,跟散步路线,不久生下女儿,回国,遇到运动,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知识分子每天的日程变成挨批斗,扫厕所,下放农村,直到暮年生活才有所改善。笔者并没有控诉命运的不公,他们一家人对所遭遇的一切维持着知识分子最起码的体面,做牛鬼蛇神时不哀求什么,平反后权势来请,也不想搭理什么。只愿一家人平平淡淡的相守,读书做学问。
在我心中有两个能称得上大家的人,杨绛是其中之一。我佩服她对万事万物的淡然处之的超脱,怀抱一颗赤子之心,不论周遭境遇高低,始终能保持真我,尊重真我,静守自己的一片小天地,荣辱不惊,去留无意,笑看天边云卷云舒,静观庭前花开花落“.而用她翻译过的一句诗来说就是: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
用我们仨里面的一段话来结尾:人世间不会有小说或者童话故事那样的结局:”从此他们永远快快活活的一起过日子。“
人间没有单纯的快乐。快乐总夹带着烦恼和忧虑。
人间也没有永远。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所。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
课外书读书心得5
刚开始接触《霍比特人》是因为电影的缘故,当时看完认为这部电影很震撼人心。但后来买上书才发现书中的内容比电影中的内容画面更真实,更显的震撼人心。
虽然很多人将它当作一个童话故事看待,因为书中出现了许多神奇的生物,比如精灵,矮人,霍比特人等。但我却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他在讲述的,是一个奇妙而又真实的'故事。就像历史一样,只不过它是中土世纪的历史。
书中的主人公 比尔博巴金斯是一个霍比特人。他并不像其它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既英俊又勇敢。事实上,他恰好相反。比尔博跟每一个霍比特人一样,又矮又小,喜欢安宁与和平,但是不喜欢冒险。不过在他五十多岁的一天,这一切都有了天翻地覆的改变。那一天,甘道夫和十三个矮人来到他家门前,使他开始了一道意想不到的旅程。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比尔博总是拖大家的后腿。比如在兽人追他们时,比尔博的跑步速度太慢,于是被矮人们背起来跑;在座狼围攻他们时,所有人都爬上了树,却只有比尔博一个人例外,因为他不会爬树,后来才被矮人们拉上去。除了做饭和干一些家务,比尔博基本上没什么是拿手的。但这些技能在冒险时可就用不上了。 不过比尔博的优点却是一般人再怎么学习也无法得来的。他善良,冷静,对待朋友忠诚,还有用不完的好运气。他在冒险时还捡到了一枚魔戒,那枚戒指一路上帮了他不少忙。
当他独自走在 兽人黑暗的隧道中时,他可以保持冷静,寻找出口。当他在黑森林中发现同伴即将成为大蜘蛛的晚餐时,他凭借着自己的胆量与对朋友的不离不弃将矮人们从大蜘蛛的手中救了出来。霍比特人特别不喜欢争战,当他知道矮人们为了财宝要和人类,精灵开战的时候,便在战争的前一天晚上偷偷的拿着矮人族视若珍宝的阿肯宝钻与 精灵商议,他希望精灵可以通过阿肯宝钻让矮人们停战。虽然他不希望当叛徒,但他更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去打仗。不过战争还是开始了,不过这场战争是矮人,精灵,人类与半兽人的战争。这场战争被人们称为"五军之战".当然,不会打仗的比尔博靠着魔戒的力量隐身了起来。最后,比尔博由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回到了 家乡。
我认为,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我跟着比尔博学会了世界那么大,要多出去走走才能看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面对朋友,应该以最真挚的态度去对待。比尔博或许只是一个小人物,但是小人物何尝不会有大作为呢?所以,永远不要小瞧自身的潜力,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体内的潜力有多么巨大。
家园已在身后,世界尽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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