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员工手册(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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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员工手册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自律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员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员工应当自觉接受公司及所属部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奖惩做到以人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规违纪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总经办和工会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和引导员工学习了解、遵照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员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同时有力地纠正员工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对员工的奖励和违规违纪的惩处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宽严适度、及时到位。无论奖励还是惩罚,都要起到对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启示作用。
第六条公司员工对他人的奖励或处罚不当有建议权,对本人的处罚不当有申诉权。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一)在恪尽职守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提高生产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改进公司基础管理或专项管理,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
(三)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开拓市场,扩大销售或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产品设计、劳动条件改善等方面有发明、创新、技术改进等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实施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效果的。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会组织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奖励规定必须给予奖励的。
(八)公司领导认为或基层建议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可以于年终集中进行,也可以平时分散进行。
第九条第七条中的第(一)(二)(三)项于年终进行,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的开展,分设如下奖项:
(一)全勤奖: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于275个工作日,奖励400元。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者没有全勤奖。
(二)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定三个等次,比例为2∶7∶1。对全勤者,按考核结果奖励,优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对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计算。工作日时间不足6个月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三)先进员工奖:
(1)按部门人员总数的15%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奖金400元。
(2)按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比例(相当于全员的3%)评选明星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嘉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3)按明星员工总数的1/3比例(相当于全员的1%)评选模范员工,给予张榜表扬,发给记功证书和奖金3000元(不重复享受前项奖金)。
(4)其它可设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环保工作先进个人,比例严格控制,发给奖状和400元以下的奖金。
第十条第七条中第(五)(七)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其奖励条件、额度遵照公司有关专项制度中的规定执行,除制度中有明确流程规定的以外,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审查,确认的立即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第七条中第(四)(六)(八)项的奖励于平时进行,由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办组织审查,确认的报公司领导层讨论决定、总经理批准后兑现,否认的说明理由。
第三章处罚
第十二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挥霍浪费公司资财,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十三条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四类。
第十四条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教育与处理分为: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结合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容易受客观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情节轻微的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具有初犯性和偶尔性(同一条款中每月累计不超过一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
1、未经请假迟到、早退、或班中短时出厂;会议或培训中无故迟到、擅自早退等;
2、到岗后洗漱、做个人卫生;上班中擅自离岗、串岗、睡岗、干私活、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玩手机等;
3、上班中讲粗话、脏话、吵闹喧哗、聚众闲谈、打搞嬉闹;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应请示、汇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汇报;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吃零食、在设备旁存放食品;乱扔杂物、乱倒剩菜剩饭、乱停车辆、乱摆乱放周转架、玻璃架等;
6、职员下班时不关电灯、空调、饮水机、复印机、电脑、风扇等用电器;员工非使用状态下不关水龙头、电灯、电脑、风扇等;
7、对来访者不闻不理、态度生硬;对来宾有不敬行为。
第十六条首次出现轻微违纪,一般适用公开批评的教育方式,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一定周期内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相对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托别人打卡、代别人打卡、与考勤人员(含门卫保安)发生争执、吵闹、涂改考勤记录;月内旷工半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一天等;
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培训;碎玻璃不以色分类倾倒;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违规使用液压车、电瓶车;轻度违规使用叉车、行车;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未经批准带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不论是否产生损害结果);
6、上、下班次间未按正常规定交接、隐瞒工作失误,但尚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负面影响;
8、不服从领导分工和工作安排,顶撞领导;不配合同事开展应予合作的工作,刁难同事;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陷、伪证,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员语言粗鲁、谩骂或侮辱下属。
第十八条首次出现一般违纪行为适用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认识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50元至2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多次重复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影响(损害)较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月内重复出现轻微违规违纪现象3起以上或三个月内重复一般违规违纪现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班中出门无手续或有手续不打卡并强行进出;损毁考勤记录;不假而别、月内旷工一天或提供虚假的病假条休息满一天;私自调休、顶班替班两天;
3、在厂区禁烟区吸烟但未产生危害结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限额领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产生危害结果;
4、严重违规使用叉车、行车,形成安全隐患;违规使用危险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纠正、损毁消防设施等,且均未发生事故或产生危害结果;
5、部门或管理者要求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严重受伤或酿成伤害事故;
6、隐瞒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或其它事故;对重大隐患知情不报;虚报业绩而蓄意获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有轻度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或有较大负面影响;
8、在工作场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区域内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约定在公司外打架斗殴;
9、为获取加班补助,采用不当手段取得加班机会或延长加班时间的;因工作需要延时下班,但未经许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窃取公司或他人财物的(不计多少);采用不当手段谋取私利,侵占、贪污或收受贿赂情节轻微的。
第二十条首次出现较重违纪行为适用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基础上,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反复违反一般违规违纪行为或重复较重违规违纪行为或有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损害)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较重违规违纪行为:
1、一年内重复出现一般违纪3起以上(含3起)或较重违规违纪现象2起以上(含2起);
2、违反社会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伤社会风化和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3、在履行工作职责方面,明知行为会带来不良后果,仍继续坚持行动,造成公司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或形成恶劣影响;
4、破坏、私拿、浪费公司财物、假公济私、价值在千元以上的;
5、违反保密或竞业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秘密;在公司外为同行业企业服务、利用公司出资培训证件为其他企业服务;
6、私拉私接、私开设备、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酿成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7、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在公司内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参加非法组织的;限制领导人身自由,不听劝阻的;
8、利用病、伤、事假在外从事有收入的活动,经教育不改的;
9、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名誉;
10、未经授权或批准,将公司的资金、房产、印章、证照、车辆、设施、设备、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赠予、转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二条首次出现严重违纪者,如认错态度好,有好的教育预期,适用记过处分,并由当事人写出检讨和保证,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但专项管理制度中有罚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情况严重的可并追加绩效考核降等和职务降级。
第二十三条以上行为适用公司专项制度进行处罚的,按专项制度执行。以上未能列举的行为,根据情节和影响(损害)程度志所列情形进行比较,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半年内重复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记过”处分或首次出现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规违纪行为,给公司或同事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或损失,适用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可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为体现惩前毙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公司慎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应责令其赔偿,但每月的赔偿额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对有侵占、贪污、挪用公款和盗窃、索贿受贿的,应依法全额追缴其违规违纪款额并赔偿利息损失。
第二十六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谁用工、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进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对轻微违纪和一般违纪,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各部门直接处理,由部门负责人签发,结果报总经办(备案)。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总经办和工会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室批准,由总经理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中层以下管理人员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部门和部门工会小组负责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由分管副总签发。
对较重违纪和严重违纪,属于公司职员、员工违规违纪的,由检查单位提供证据或线索,由所在部门或车间及工会小组负责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办审核,拟给予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报分管副总批准、签发;拟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请公司法律顾问斟酌并征求总经理和工会的意见,确认后报批准、签发。
第二十七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时,下达处理决定书前,通知被处理者本人;书面处理意见及时转人事科归入个人档案,经济处罚及时报送财务部门执行;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的员工,同时解除其劳动合同,停止五险一金的交纳。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书包括下列内容:
1、被处理员工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职务(工种)、入职时间、工龄等基本情况;
2、主要违规违纪事实;
3、处理决定;
4、不服从处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第二十九条受处理的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十条员工对处理决定提出申诉的,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对员工申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认真核查,按本制度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处理终结。不得因为员工申诉加重对其处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违规违纪处理决定或重新处理,该弥补损失的应弥补损失:
1、违规违纪行为不存在或认定事实不充分的;
2、处理适用依据严重不当、出入较大的;
3、违反管理权限或处理程序的。
4、若被处罚员工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经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可以提前结束处罚,但被处分时间不得低于应处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罚款数额不得低于应罚数额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违规违纪,是指员工在公司内出现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但尚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员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首次经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车间代表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开始试行,试行中广泛听取意见,适时修订。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2
第一章 劳动条例
一、录用标准和原则
1、录用员工的标准
符合本市劳动管理部门的劳动力管理条件,根据本餐厅各部门工作岗位需要,凡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体检合格、无不良行为,有志从事餐饮业服务工作的人员,经自愿报名,及本餐厅测试合格者,均有机会录用。
2、资格审核
凡报名应聘人员,均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相片、毕业证、失业证明;报名应聘本餐厅管理职位和技术职位的人员,除应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或工作资历证明。本餐厅将会通过一定的人事方式对员工的资历状况进行核实。
3、身体检查
凡经本餐厅新招聘的试用工,必须经市防疫站的身体检查并获得健康证(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员工入职后,按规定每年要体检身体一次,对患有传染性病的职工,本餐厅有权按规定作辞退处理。
4、岗前培训
应聘人员经面试合格后,原则上要经本餐厅的入职岗前培训的教肓,经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成为本餐厅的学习生(试用工)。考试不合格,即取消聘用(实习)资格。
5、试用期及待遇
(1)、应聘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试用期内领取试用工资,并视其表现来决定试用期长短或是否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者,本餐厅可随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实习员工欲终止工作,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报告所在部门及人事部,否则,应赔偿本餐厅招聘损失费及培训费。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核定工资级别报总办批准,人事部备案,并正式成为餐厅一员,餐厅与其本人签定聘用合同。
(2)、定级后每月对员工重新进行考核评定,调整工资一次,员工当月调整岗位,可当月根据其岗位调整工资。
(3)、职务(岗位)工资:依据员工所担任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评定。
(4)、浮动(效益)工资:依据员工所在部门的经济效益和个人月销售量来计算。
(5)、管理人员(指领班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任职情况进行行考核,经聘任所确定的相应岗位工资,并与该部门经济效益挂钩。
(6)、员工日工资的计算办法:基本工资/天30—日工资
(7)、试用工工作未满7天,没有薪金支付。
(8)、员工请病、事、探亲假以及本章《劳动条例》未注明的其它假期,不出勤者不发当日工资。
(9)、餐厅实行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9小时,(不包括用膳时间),如工作需要,餐厅可要求员工超时加班工作。员工日常的超时加班的,其累计加班时间作日后的补休(钟)依据,确因特殊情况,在农历年终前部门无法安排当年加班钟补休者,由部门经理书面报总办人事部审批,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才能发放加班费,(每小时加班费—日工资/9小时)。
(10)、超产奖:当超额完成餐厅下达的经营指标任务时可按规定比例提奖。
(11)、全勤奖:当员工在一个月当中无迟到、早退、满勤工作,可享受此奖,此奖在当月工资统一结算计发。
二、考勤制度
1、餐厅的所有员工实行打卡记勤制度,不打卡的员工每班前由部长点名记勤。上班前打卡,应在穿好工衣后,下班打卡应在换工衣前。所有员工每月的出勤天数(包括实际出勤天数和有薪假期天数)以及迟到、早退、离岗时间由人事部核实,然后造表上报总办审核交财务部作为核发各项工资的依据。迟到、早退、离岗、旷工以及其它违章,按本手册处罚。
2、员工病、事假一天以内由部长批准,连续三天以下由部长审查同意报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三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领班、部长病、事假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请病假者,不得籍以电话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患病者须有市正式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和药费收据以及检查报告单等足够的患病依据,请事假者凭本人书面申请报告,经上级领导签字同意批准后方可休息。
三、违章及辞退、辞职
1、餐厅员工应认真遵守《公司员工手册完整版》中各章条款,员工若违反餐厅的有关规定,将视其情节严重,按章节予以批评、处罚、辞退。
2、员工本人提出辞工或终止合约时,须提前十五天,经同意批准后,必须在五天内到人事部按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办完辞职手续后,方可离去,如若未按规定提前申请面擅自离职者,将以旷工论处。
四、教肓与培训
为了提高员工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餐厅对员工实施岗前、在职的培训,经培训的员工在合约期内要为餐厅服务,否则要赔偿培训费用。
五、调职及晋升、任命、降职
1、餐厅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种进行调整和调动。调整后的待遇按所在新岗位或工种的标准执行。
2、餐厅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才能提供晋升机会。员工晋升的条件是:岗位需要、部门工作评估推荐,经总办批准同意。
六、假期
1、员工每月享受有薪例假二天(未够一个月不享受有薪假期)当本部门当月无法安排例休时,部门负责人可安排补休。
2、按国务院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有薪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2天、国庆节3天,如因工作需要,员工不能在法定假日当天休假时,部门将会安排法定假日后补休,补休延迟时间一般三个月内。
七、其它
1、工伤或死亡因公负伤或死亡的员工将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
2、餐厅授予权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进行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每人每月可获5—30元的奖励。
第二章 员工守则
一、服从领导
1、下级服从上级是餐厅管理的基本原则。下达任务应层层落实,员工绝对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的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行政管理:垂直领导,分层管理,任务到班组、落实到个人的管理模式。每层的人员必须对上级负责;汇报工作时,原则上一层一层往上报,下达工作指令时,要一层一层往下传。
二、合作精神
餐厅对宾客服务,有赖多个部门或岗位的共同合作;餐厅各部门的工作一切都是为了经营,要出色完成对客人的接待工作,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合作的意识,团队的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协助其它岗位或部门,保证客人在餐厅期间的满意程度,领略到餐厅是自己理想中的家
三、工作行为与规范
餐厅对每个岗位的工作都制定了工作程序和规范,作为约束和指导员工的工作指令,一般况下,员工不可随意更改,如需变更,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由餐厅总办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四、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餐厅的形象,因此我们牢记下列规定:
1、所有员工当值期间必须保持个人清洁卫生,不得有体臭、口臭、不得吃有异味的食品。
2、员工要经常修剪指甲、理发,男员工头发不得过耳际和衣领,不准留胡须发角,女员工头发必须梳理整齐。一线员工不得梳披肩发,要淡妆上岗,不要过多涂沫化妆品和香水,不准留长指甲、染指甲、染杂色发。
3、员工统一穿着餐厅发放的工作服、工作鞋、着装要整齐、干净、工号牌佩带在左胸前、领呔、头花结、领结要系正,内衣下摆不得露在制服外面。
4、举止投足要自然利落、朝气蓬勃、坐立行走、端正大方、精神焕发,坐时不将脚放在椅子上,不翘脚摇腿,站立昂首挺胸,两眼平视,双手自然交叉搭放在前腹或背后,不将手放在口袋或背靠椅柜,行走时不摇头晃脑、搭手拉肩、打闹。
五、礼节礼貌(工作态度)
1、礼貌:礼貌是餐厅员工最起码的行为准则,无论对待客人还是对待同事都要以礼相待,使用敬语,在对客服务时,还要做到:迎客有问候声、说话要有称呼声、客人离开要有致谢声、工作出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2、微笑:微笑服务是餐厅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微笑要自然得体,要发自内心,使客人感到宾至如归、温馨和谐、轻松愉快。
3、效率:做任何事都应讲效率,说到就要做到,对工作不推让、不拖拉,接待客人要有始有终,交待工作要清楚。
4、细致:工作仔细、认真、耐心,细致、兢兢业业,一丝不苟。
5、责任:对各项工作要有责任心,要对客人,对餐厅有高度负责精神。
6、诚实:可靠、正直、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搬弄是非、阳奉阴违、不得行贿与受贿,不贪图别人的钱财和物品,不向客人索要食物及小费。
六、证件及工号牌
1、每位员工入职后,即会得到餐厅发给的实习证和工号牌,以证实员工身份,员工上岗当值就佩戴工号牌。工号牌是员工当值的标志,专供员工当值使用,不准借给他人,工号牌如有丢失应及时向人事部报告并办理补领手续(自然损坏,以旧换新;丢失后补领,每个拾元成本费)。
2、员工离职时应将工号牌交回人事部,不归还或损失损坏者,则需按规定赔偿。
七、员工制服
1、新员工入职实习期满后,餐厅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需要,按规定发放统一制服,所有员工制服属餐厅财产,员工必须按餐厅规定的程序签领工衣并按照餐厅工衣的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和保管。
2、员工离职时,在批准离职三天内必须将制服交回人事部,并按规定办清退工衣手续,超期不还或丢失的,则需按规定赔偿。
八、爱护财物
1、爱护餐厅财物是每位员工的义务,每位员工必须养成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和节约其它易耗品的良好习惯。
2、未经许可,员工不得擅自取用餐厅内的各类物品作私人用。员工因恶意而引致餐厅财物损坏将要受到所损坏财物价值之10倍的赔偿和处罚。
3、如果员工犯有盗窃行为,无论其所盗物品属餐厅、宾客或员工,均应退回或赔偿被盗物品,并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局查办。
九、员工餐厅
1、员工当值期间必须在餐厅员工饭堂用餐,并执行员工饭堂的就餐管理规定,不得在饭堂以外的地方用餐。
2、每位员工应按量打饭,不能随便浪费,如有发现,按规定处罚。
十、员工宿舍
1、员工入职后可根据个人情况,向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请报告,人事部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个床位。
2、员工办妥入住宿舍手续的同时,会收到一份宿舍管理规定,员工应认真阅读此规定,并在上面签字,以表确认,发现违反,将会按规定的情节受到处罚。
3、除公司补贴用水,用电外,超出部分由员工分担。
十一、人事资料
填写餐厅有关个人资料表格时,必须资料正确,不得隐瞒,如有隐瞒或不真实则可能导致日后损失应有本人负责,凡迁移住址、电话号码、婚烟状况、家庭成员变更事宜等,均应立即报餐厅人事部。
十二、拾金不昧
员工在餐厅范围内,拾到任何财物,都应即时送部门主管或较交人事部,并将详细情形记录在录在本内,若拾取不报且据为已有,则以盗窃论处,拾金不昧者,则将受到表扬或奖励。
未经餐厅总办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向外界透露、传播或提供餐厅的内部资料,餐厅的一切有关文件、档案的资料不得交无关人员,如确需查询,请查者通过正常手续与总办联系。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3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4
一、人员记录
1、所有员工必须呈交公司要求查阅的证明文件。
2、员工入职登记表,必须认真填写,实事求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
二、亲友探访及电话
1、员工在店内及工作时间内,谢绝一切亲友探访。
2、如非工作需要,各部门员工不应于工作时间内互相探访。
3、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不可私自使用公司电话。
三、制服、工号牌
1、制服由公司提供,员工应小心保管自己的制服。
2、员工若因疏忽恶意损坏制服,修补费用由员工全部负担。
3、所有内外场员工上班时必须佩戴工号牌,工号牌不得转让,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前往人事部补领,并付手续费30元。
四、仪容仪表、礼仪礼节
1、所有员工必须保持个人外表的清洁整齐。
2、男员工胡须、头发要经常修饰整齐,头发不过其耳部或衣领。
3、女员工的头发梳理整齐。长发的款式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要求执行。
4、换上制服后,必须检查一遍制服及鞋袜是否整齐清洁,然后到工作岗位报到。
5、饰物限于手表,订婚或结婚戒指一枚(厨房员工按卫生条例规定不能佩带),不得留长指甲及涂抹指甲油。
6、所有员工应时常保持微笑及保持身体和口腔清洁,以防体臭及口臭。
五、公告栏
1、所有员工必须阅读及遵守在员工公告栏上公布的事项。
2、员工公告栏由人事部负责管理,未经许可,员工不可在店范围内擅自张贴任何通告。
3、严禁涂污任何公告栏。
六、员工储物柜
1、所有须穿制服的员工都有权使用员工储物柜,储物柜的配给由人事部全权处理。
2、员工储物柜一经配给,便不能私自转让。一切转让必须向人事部申请办理,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3、员工必须保持储物柜清洁、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及危险品。
4、人事部免费发给员工一把储物柜钥匙。如有遗失,应向人事部申请补领,并交手续费10元。
5、员工若忘带钥匙,应向人事部借用。若擅自弄开导致储物柜损坏,则需赔偿,并受纪律处分。
6、储物柜须保持关闭并锁好。若其中储物有遗失或被盗情况,公司概不负责。
7、员工不得私自加装锁。
8、更衣室内不准随意吐痰,乱抛垃圾或做任何有碍卫生之举动。
9、员工离职时,必须清理储物柜,并把钥匙交还人事部。
10、如有必要,经公司授权的人员(指人事部、保安部)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员工储物柜使用情况及卫生情况。
七、公共区域
除指定为客人服务者外,员工不得在客用区域或楼面停留或闲逛。
八、员工膳食
1、员工可享用规定的工作餐。
2、员工就餐,按员工各部门规定的时间用餐。
3、公司供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工作餐,员工因加班等原因耽误用餐,由部门主管帮忙打包带回店里用餐。
九、紧急事故
1、如有火警发生,无论如何细微都要按照公司公布的防火措施采取行动。
2、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火灾的情况或危险,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
3、若有人受伤,应立即通知保安人员及值班主管。由值班经理通知有关部门。
十、防盗窃
1、员工在店内偷取任何财物,无论属于酒楼,客人或员工,公司将立即给予开除处分。
2、发现有个别偷盗者混入顾客中作案,要立即向现场主管反映情况,确保安全。
十一、拾遗
在店内拾到财物不论贵重与否,一律要立即上交,并做详细记录。
十二、考勤及假期管理(详见员工管理手册)
十三、体格检查
1、正式录用前,受聘人员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地方接受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办理手续,体格检查费用由受聘人自理。
2、公司对全体员工和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者,公司有权视其病情劝其离职休息或调换工作岗位、工种。
十四、培训
1、公司所有新员工上岗前均需接受公司培训,第一天由人事部负责培训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二天后各部门组织培训业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从接受培训时计算。
2、在职人员也须按循环培训以保持和提高服务水准。
3、公司出资在职培训和外派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合同,以保证其在公司工作年限。在培训合同规定期内辞职必须赔偿公司损失。
4、培训部门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奖励、提升的依据。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简称《劳动法》)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一般规定
一、公司经营管理者有权依照公司各项现行管理规定,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公司指派或分配的各项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不得无故拒绝;
三、凡员工行为违反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可视该行为情节轻重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四、本《员工手册》载明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员工聘用
第四条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聘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编制定岗定编报告和人员聘用方案,呈总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内部调配工作或实施公开招聘。
第五条 员工的聘用分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和续聘等情形。
第六条 公司采取逐层聘用的方式聘用员工,即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决定聘用;部门员工由部门负责人决定聘用。
第七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予录用或续聘:
一、《劳动法》规定不得雇佣者(含未成年人);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工作,后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审查认定学历和工作履历有故意欺骗行为者;
五、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者。
第八条 首次进公司的招聘可采取公司自行招聘或委托中介方招聘等方式。自行招聘时公司须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等考核录用程序;委托中介方招聘时,相关择录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均实行叁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年限。试用期间,公司将指定人员帮助新员工尽快了解公司概括,熟悉将从事的业务工作,具体内容主要以本《员工手册》为准。
第十条 员工试用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相应的,如果员工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将按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将与试用部门负责人一起对员工进行考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由总经理考核),经有关程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则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员工的续聘工作按本《员工手册》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有权依工作需要安排员工的岗位、岗位等级、考核、奖惩、解雇等事项,公司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逐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 签定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法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的程序,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公司与员工双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经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为壹年(含试用期三个月)。
第十七条 连续服务期的要求
对经公司出资培训后的员工,除经公司同意其离职外,必须遵守经培训后连续为公司服务的期限要求:
一、参加境内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1年;在6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
二、参加境外学习培训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服务期为3年;在6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约定。
三、公司为其出资攻读大学本科的,连续服务期为4年;攻读研究生的,连续服务期为5年。
四、如双方签有协议的,按协议规定确定连续服务期。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公司内的岗位等级,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三、签定劳动合同后,可办理劳动合同鉴定手续。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劳动合同变更后,未变更的部分仍然有效。经协商未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有一方消失;
三、经仲裁和判决而终止;
四、由于不可抗力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五、员工经批准离开公司;
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出现。
第二十一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第二十条二、三、四、五款所列条件之一出现时;
二、员工个人要求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与员工另有约定的条件出现。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并按本《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公司、员工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及时协商是否续订的有关事宜;
二、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在此之前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已不间断地达到十年,或距员工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如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担任某项重点工作的员工,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与其协商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同意续订的,可续订劳动合同。如员工不同意续订,公司可将其调离原岗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进行离任审计。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手续。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是否同意续订。在得到公司的通知后,员工应在十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员工未能按期予以书面答复,即视其为不同意续订,公司可按相关规定与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
3、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公司:
1、劳动合同期限内,在公司从事信托或固有业务、计算机、财务、机要保密、劳动工资等项工作,掌握公司重要商业秘密的;
2、担任某项重点工作,工作未结束的;
3、与公司另有约定的;
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1)经常迟到、早退,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10次的;
(2)连续旷工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5天以上的;
(3)因员工本人的原因,给公司声誉造成较坏影响的;
(4)拒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服从领导,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索取虚假病假证明欺骗公司,经查证属实的;
(6)利用病、事假或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为他人或本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获取经济收入的;
3、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1)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2)弄虚作假,为个人或小集团骗取经济利益和荣誉,情节恶劣并查证属实的;
(3)行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不够刑事处分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赌博、吸毒、卖淫、盗窃等,不够刑事处分的;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以掌握的公司内部资料为他人做证,造成公司经营损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除第1项外,均属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以上属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公司连续工作十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员工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不属于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范围的,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对因工负伤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手续
一、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与公司协商同意,员工应在30天内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引用本《员工手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条件,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有关解除手续;
三、公司提出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员工出出具书面通知,并在出具书面通知后及时为员工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__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连续服务期的费用赔偿
在公司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连续服务期内,因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须偿还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其赔偿计算公式为:
F=(A-B)/A__C
其中F为违约赔偿额,其中A为连续服务期限,B为连续服务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C为培训费用之和。
培训费是指培训期间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基本薪酬和福利、交通费、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培训考察费等。参加多次培训的,本款所提C为多次培训费用之和。
第二十七条 经济补偿
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具体按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办理。
第二十八条 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按规定标准一次性发放给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员工在合同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员工因本《员工手册》规定的过错原因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其争议的处理按《__省劳动合同管理试行办法》办理。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的签定、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合同档案制度,按规定及时为员工办理各项手续。
二、按照本《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需拟定书面通知的,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对方。
三、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公司应下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抄送失业保险等机构,按规定转移员工的社会保险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有关合同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或争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解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培训体系主要由新员工上岗前的职前培训、员工在岗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三部分组成。
第三十三条 职前培训目的
一、使每一位具备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文化,经营目标、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工作环境,尽早融洽到员工队伍中,更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二、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岗位所要求的业务水平。
第三十四条 职前培训内容
一、讲解公司创业史、现状、经营范围及奋斗目标;
二、讲解公司组织机构、企业文化,介绍公司人员;
三、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四、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三十五条 在岗培训和自我培训
一、公司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要,建立员工在岗培训的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的各项专业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的工作能力;减少工作中的失误,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持续提高专业知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或接受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公司将酌情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对学习成绩优异并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者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包括薪资晋级、职位晋升等奖励;
三、公司鼓励并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与业务有关的各项在职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公司在制度上承认员工在社会上有资质的机构院校获得的各种学历、学位、资格和技能证书;公司将根据员工自我培训取得的成绩及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酌情给予鼓励或奖励。
第五章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六条 员工享有的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员工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歧视;
三、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四、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七、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八、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三十七条 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报告,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六、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七、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二)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三)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八、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九、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第六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上班有效打卡时间为7:00时至8:30时;下班有效打卡时间为17:00时至 21:00时。
第四十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规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四十二条 考勤事项的惩处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工作纪律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请假及休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和周日属公休假日。法定休假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天数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具体探亲假期为:
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员工探亲假的往返路费自行承担,探亲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五条 病假。员工因病、伤必须住院治疗,须持医院有关证明报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未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不享有奖金,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5天内(含5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52%/22.5×请假天数;
二、5天至1个月(含1个月):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三、1个月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四十六条 丧假。员工父母、配偶等直系亲属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七条 婚假。员工结婚可休假3天;晚婚可另增加一次性连续休假12天。婚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八条 产假。女员工符合生育条件,享有90天产假;晚育享有120天产假;无故超过规定假期者,按病假处理。女员工产假期间享有100%基本薪酬。
第四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办理私事请假,应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公司审批同意后,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一、3天内(含3天):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64%/22.5×请假天数;
二、3天以上:工资扣除额=基本薪酬×76%/22.5×请假天数。
第五十条 公休假。公司员工工龄满5年的可申请享有公司提供的公休假。工龄满5至10年的(不含10年,下同),公休假为5天;工龄满10至15年的,公休假为7天;工龄满15至20年的,公休假为10天;工龄超过20年的,公休假为14天。员工公休假期间享100%基本薪酬。员工已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公休假。
第五十一条 员工的医疗期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公司工作年限享有医疗期。具体按劳动部《企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请假规定
一、员工申请探亲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公休假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待批准休假后将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员工休假完毕后,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注销假期。无故违反规定未办理销假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第八章 薪酬及福利
第五十三条 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一、员工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按岗位等级取酬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的薪酬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并保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政府指定的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统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员工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资系指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工资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五十五条 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和等级,确定员工的工资待遇,并以此作为支付薪酬的依据。员工工资水平随岗位和等级的变动而变动。
第五十六条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薪酬等。下列项目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失业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其他依法或依公司规定应扣除的部分。
第五十七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公司因不可抗拒原因不得不延缓工资支付时,应提前1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五十八条 员工从较低级岗位调整到较高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高级岗位的最低档次执行;员工从较高级岗位调整到较低级岗位的,岗位等级工资一般按较低级岗位的最高档次执行。
第五十九条 员工因调整岗位及等级,工资的调整自岗位或等级调整之日的下月起执行。
第六十条 员工试用期工资按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薪酬管理工作行使监督、管理和处理的职权。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薪酬发放明细的核定;财务部负责具体薪酬发放事宜。
第六十二条 公司员工严禁相互打听工资水平。因相互打听他人薪酬信息,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六十三条 公司员工不得向其他公司或非公司人员透露公司薪酬结构和工资水平,由此造成泄密的,依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终止劳动合同,开除出公司的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员工手册》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六十五条 公司员工务必了解本《员工手册》的内容,不得以未悉为由而免除责任。
第六十六条 本《员工手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公司原有的规章制度与本《员工手册》相抵触,按本《员工手册》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本《员工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6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按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订的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讲授和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7
第一条薪资标准
公司员工的薪资是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的策略,以所在区域的政府薪资为标准,工作繁简难易、职责轻重及所需专业技能而制定的,由双方议定并签订劳动合同取得合法的保障。
第二条薪酬发放
1、每月薪资的计算起止日期为当月第一日至月底最后一日,即一个自然月,工资单详列工资的计算项目。
2、若工资计算错误必须在工资发放后的七日内提出,到行政部予以核对更正。
3、薪资发放时间:每月20号至25号,具体发放时间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而定。
4、薪资发放方式:以交通银行卡的方式发放。
5、辞职者工资原则上本人亲自领取,如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需填写好工资代领委托书,经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名,行政部主管/经理审核,财务部按期进行发放。
第三条基本工资
公司采用: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工作制及计件计薪工作的工资计算方法,基本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平均月工作天数为基准计算,假期工资按照国家规定计发。
第四条净收入
月工资净收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保密津贴+竞业限制金+绩效奖+其它补贴—社保扣款—生活费—住宿水电费
第五条奖金
公司为员工设立全勤奖、工龄奖和绩效奖,公司享有实际情况调整此奖项的权利。全勤奖的规定,凡于当月内未出现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缺勤现象,均可获得此奖。工龄奖的规定,员工工作满一年工龄奖为30元/月,后续每增加一年工龄奖增加10元/月,以次类推。
第六条保险
1、公司为每位入职员工购买失业、劳务工医疗、工伤保险。
2、若员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公司将从每月工资中按政府规定代扣代缴员工应缴费部分给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
3、其它险种,按照相关法规,公司将按照要求统一购买,在职员工必须购买,并承担自己应该缴纳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食宿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宿舍根据公司规定按照职位级别,配有不同的设施,相应收取员工的住宿费用。
2、公司提供用餐,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可自由选择是否在公司就餐,按照就餐标准相应收取伙食费用。
第八条康乐活动场所
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设立文娱场所,如:篮球、羽毛球、台球、乒乓球等,向全体员工免费开放。
第九条员工福利基金
1、公司设立“员工福利基金会”。
2、员工福利基金由行政部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统一管理。
3、基金统筹:详见公司《福利基金管理制度》
4、基金用途:用于公司开展活动,员工救济等,如:公司开展运动会、旅游、公司员工困难救济等。
第十条旅游及活动
1、公司每年组织旅游。
2、公司每年开展运动会及其它活动形式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企业的员工手册篇8
一、员工录用
根据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本酒店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员工。按照岗位工作要求及体格检查和政审结果全面考核,择优录用。新招收的员工须通过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上岗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酒店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正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的员工全部实行合同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酒店确定劳动关系。需续签合同的员工必须由员工本人在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向酒店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进行。
合同到期即自然终止,酒店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酒店提出书面辞呈,否则,按合同规定向酒店交付违约金。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开本单位,按一切合同、协议规定执行。
员工离店必须按酒店规定办理离店手续,交还酒店配发的一切物品,相关部门会签认可后,方可离店。
因酒店营业条件变化而富余的员工,又不能在内部安排,将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员工考勤
(一)考勤
1、所有员工都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均要打卡记录其工作时间。任何员工都不允许让别人替代打卡或替代别人打卡。如果考勤卡有误、损坏或丢失,必须立即报告管理员,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改。
员工上下班除按规定打卡外,仍要到岗位签到、签退,班中离开岗位要填写离、回岗表。
2、员工在休息或下班前不得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内如有事要离开,须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病事假
1、员工休病假须持特约医院证明(急诊例外)向所在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病假需总经理批准。员工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4小时内电话通知所在部门,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事假要提前填写请假条,写明事由和请假的时间,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三、员工生活
(一)员工住宿
住酒店单身宿舍的员工要服从酒店的安排,不准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宿舍内一律使用酒店统一配备的物品。保持床铺整洁,不得占用空床和使用空床上的物品。住宿员工必须服从管理,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和物品。工作时间不准在宿舍逗留。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店外住宿员工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
不准将酒店设施及客用品搬(带)入宿舍使用,不准将烟酒带入宿舍。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墙上或窗外晾挂衣物。
节约能源,不准开长明灯,不准有长流水。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电器。
不准在宿舍内放置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易腐烂食品及小动物。
晚间10:00后员工不得互相串宿舍。
任何时间不准在宿舍喧哗、喝酒、吸烟、玩牌、打闹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二)员工餐厅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在员工餐厅就餐,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员工餐厅的规定,按顺序凭卡就餐;餐卡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未经许可不得将食物、餐具带出员工餐厅。就餐时保持餐厅卫生,餐后自觉冲洗餐具,爱护餐厅设施。不准私自在餐厅会餐喝酒。不允许浪费粮食及食品、用品。不允许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三)员工娱乐及阅览
遵守娱乐、阅览室等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保持室内卫生,不允许着工装进入娱乐室、阅览室,不允许大声喧哗,阅览室内应保持肃静。爱护各类娱乐设施,未经许可不允许将任何娱乐用品和书刊带出室外。
(四)员工医务室
自觉遵守医务室就诊规定,如遇客人时应先请客人就诊,遵听医嘱,医务室内应保持肃静,保持卫生,爱护医务室设备设施。
(五)员工班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服从管理,并按要求在发车前十分钟到位(站),按顺序上车。
员工乘坐班车要讲文明礼貌,要尊老扶弱,不得争抢座位。
员工在车厢内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与司机交谈。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车辆没有停稳,不准上、下车。
讲究公共卫生,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向车内外乱扔果皮、纸屑或吐痰。
爱护车辆的'设备设施。
(六)员工更衣室
自觉遵守员工更衣室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严禁携带酒店物品、食品进入更衣室,讲究公共卫生和社会公德。
四、员工仪表仪容
员工在班中,按以下要求做好个人修饰。
服装:一律穿戴酒店配发的制服和饰物。制服应整洁合体,鞋子合脚,西裤有裤线,佩戴胸牌,扣好钮扣,拉好拉链。不能有破损、缺扣、污迹。
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指甲床0、5mm,不可涂指甲油(非接触食品者可涂无色指甲油)。
饰物:不得佩带手表以外的其它饰物且手表款式不能夸张。
鞋:穿着酒店按岗位配发的工鞋,清洁(皮鞋光亮)。酒店未配发的,一律穿着黑色皮鞋(款式参照酒店配发给一线的皮鞋),清洁光亮。男鞋后跟不能高于3公分。女鞋后跟不能高于6公分。
男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侧不遮耳,后不盖领,鬓角不过中耳线,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2公分。
面部:保持整洁,不得有胡须,无眼垢、耳垢。
袜子:黑色或深兰色袜。无破洞,裤角不露袜口
女员工:
头发:前不过眉,后不过肩,长发盘起,头饰颜色与发色反差小,整齐、清洁、光亮(打发乳或摩丝),无头屑,不留怪异发型,头发保持黑色。发长不得短于12公分。
袜子:薄肉色袜。无脱丝、破洞,裙角或裤角不露袜口。
面部:应化淡妆,口红颜色为红色(浅不过粉红色,深不过朱红色),无眼垢、耳垢。
香水:清新、淡雅。涂于耳背及手的脉膊部位。
个人卫生:
身体清洁无异味,口腔清洁无异味,牙齿无残留物,双手清洁,鞋、袜清洁无异味,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
五、员工守则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爱酒店、爱岗位、爱事业、甘于奉献。
3、尊重顾客,忠诚待客,热情服务。
4、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
5、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开拓创新。
6、虚心接受监督检查,随时纠正自身偏差。
7、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爱护酒店公共财产。
8、工作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
9、以客人利益和酒店声誉为重,维护酒店形象。
六、行为规范
(一)言谈
1、服务用语规范,讲普通话,音量适度,音质优美
,话语清晰。
2、使用对方易懂的语言,善于倾听对方的讲话,留心对方的吩咐,不得漫不经心,合适的附和与接话,不能打断对方的谈话,不能忽略敬语。不能太谦卑,应使用请求、建议、劝告式的语言,谈话不能触及对方的弱点和短处,不能自夸、不能发牢骚、不能争论。
3、不要窃窃私语。
(二)礼貌用语
1、早上好、您好、晚上好
2、您好,欢迎光临
3、请、您请、请讲、请坐、请走好、请稍候
4、谢谢
5、不好意思
6、没关系
7、请稍等
8、很抱歉
9、对不起、请原谅、对不起打扰了、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真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
10、再见,欢迎再次光临、祝您一路平安。
11、询问、回答客人时均要使用敬语。
(三)走姿及行走
1、挺胸、收腹、肩平头正。两脚落地后跟所成夹角度数大于10度,小于30度。
2、在服务区内不能跑动,遇到客人应侧身礼让,并向客人点头示意。
3、院内行走每分钟不得少于106步。
4、院内两人行走要排竖队。
5、行走不得拉手、勾肩搭背,相互追逐。
(四)站姿
1、挺胸、收腹、昂首,头正肩平,目光自然平视。不得倚物,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部。
2、(男)脚后跟分开,呈“V”型,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
(女)脚后跟并拢,呈“V”型,两腿自然并拢。
(五)坐姿
坐在椅面2/3的部位,保持上身挺直,坐姿端正,不前俯后仰。
(男)双腿自然分开,两脚前内侧距离不超过两拳,双手自然放于腿上。
(女)双腿并拢,右手搭左手交叉放于腿上。
(六)手式
1、五指自然并拢,手不要握拳,介绍说明指示方向时手臂自然弯曲。要用整个手,不要用食指。
2、与客人交谈时手式不要过多,幅度不宜过大。
3、手式运用要尊重客人风俗习惯。
(七)礼节
1、问候:遇客人、领导应主动问候,同事间应相互问候。当酒店人员与客人同行时,应先问候客人,后问候酒店人员,问候客人、上级忌用“你们好”,一客一问候;当客人或领导不便打扰或距离5米以外眼光相遇时,应点头以示问候。
2、进出客人用房、办公室:进入客人房间或办公室应按门铃或敲门三声,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敲门声应适宜,不能过响。
离开客人房间或办公室时要面向对方后退1—2步,道别后方可离去,关门时仍要转身面向对方,轻声关门。
3、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15-3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目光注视受礼者;日、韩料岗位员工鞠躬右手压左手交叉放于小腹,以臀部为轴,上身前倾90度,头、颈、上体保持一条线,鞠躬时目光随头部自然下视。
4、敬礼(保安):头正颈直,五指自然并拢,大臂与肩平,手掌斜向前,中指触于帽沿。
(八)目光
说话时看着对方的眼睛或眼鼻之间的三角区。不要盯着客人或斜视;不要冷眼看着客人;不要东张西望。
(九)微笑
对客人要保持自然的微笑,不能大笑、嘲笑、冷笑、讥笑。
(十)接打电话
接打电话时,站(坐)姿端正,左手握听筒,右手自然下垂,需记录时右手执笔,仔细聆听,不能倚物,不玩弄文具或其它物品。
接听电话:
1、三声铃响内接听电话
2、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外语问好,用中文报部门和身份。
3、非直接对客服务岗位的员工用中文问好,报部门、身份。
打电话时:
当对方接起电话后,问候你好,用“请问”确认对方身份,如无误,应自报身份和事由。如有误应致歉“对不起,打扰了”。
通话:
1、声音欢悦,说话清晰,语调轻松。
2、用姓氏称呼对方:问候客人时,先用敬语;回答客人问题完毕后要用敬语。
3、等客人或领导先放电话后再挂电话。
4、接打电话时不允许背朝客人。
5、接打电话时,遇到客人从旁边走过应点头示意;遇到客人要求服务时,应兼顾需服务的双方客人。
七、保守秘密
1、对客人要求保密的事情做到守口如瓶。
2、对客人的隐私保密。
3、为客人在店内的消费情况和存入店内资金保密。
4、不向外人泄露酒店的商业机密。
5、不泄露酒店员工的收入及员工在店内受到处分的情况。
6、不泄露酒店员工的隐私。
7、不向外部门泄露本部门的有关工作情况。
8、其它不该泄露的信息情况等。
八、酒店规则
1、员工工牌:
员工工牌由酒店发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或转让。员工工牌属制服的一部分,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在制服左上方。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人资部报告,并办理手续重新申领;员工调换部门时,须到人资部办理更换工牌手续。
2、工作服
员工上班时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保持平整清洁;下班不得穿着工作服离店,不允许私自改动服装或转借他人,不允许将工作服带出酒店私用。
3、员工物品(衣)橱
员工须使用指定的物品(衣)橱,不得私自调换、转让;要保持橱内外整齐清洁。所有员工的物品(衣)橱,都应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严禁私藏酒店的财物、食物和非法物品,员工不得私配钥匙,如有遗忘或遗失,不能强行打开橱柜,可与管理人员联系使用备用钥匙,如钥匙遗失须办理换锁手续。
4、携物品进、出店
员工上班时除携带的化妆品外,其它物品一律存放在保安部,不许携带个人物品进店。住店员工将物品带进宿舍时要经过保安部的检查并对与酒店相同的物品张贴标识加以区分,员工贵重物品应到保安部寄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小动物进店。
员工携带物品出店,必须经有关部门签发出门证,出店时将出门证交保安部检查核实。
员工应无条件接受酒店管理(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和物品(衣)橱的检查。
5、班前、班中、班后
班前:提前十分钟到岗,按照规定要求和标准作好班前准备工作。
班中:服从工作安排,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程序、服务规范和服务程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确保为客人提供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
班后:当日(当班)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要求作好日(班)清工作,填写相关表格,作好交接工作,经上级检查确认后方可下班。班后任何员工不允许无故在酒店停留,住店员工不得在面客区域和工作场所逗留。
6、员工通道
员工出入各部门和工作场所应走指定的员工通道,员工进出酒店时须走指定的店门,在院内行走必须走人行道(路边上沿)。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和电梯。
7、拾遗
员工在酒店任何地方发现遗失的钱财物品等,须在第一时间上交部门领导或保安部,并讲清拾遗地点、时间,以便尽快物归原主,不得私自存放。
8、使用电话
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不得接、传、打私人电话,员工有外线电话可由部门给予转达或留言。员工有急事需打电话必须经领导同意后到员工专用电话处拨打。
9、亲友探访
任何时间都不允许员工在面客区域、工作场所会见亲属好友。来访者应在酒店指定的场所等候,由相关人员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会见。
10、酒店财产
员工必须高度爱护酒店的一切设备设施、一草一木及酒店配发的用品和工具。操作设备设施时,必须熟悉掌握其性能及操作规程,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员工不得动用客用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将任何酒店财产带出酒店。
11、岗位用品
酒店不允许将非酒店配发的用品带到岗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