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团组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妇联发出的倡议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一)
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巾帼志愿者、妇女姐妹们:
自10日开始,受台风“利奇马”影响,我县遭遇强风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袭击,部分镇街群众的生产生活及财产受到损失,部分基础设施遭到损毁。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此,广饶县妇联发出倡议,号召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巾帼志愿者、妇女姐妹们积极行动起来,继续加大力度投身到救灾工作中。
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要本着“安全第一、力所能及”的原则,充分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巾帼志愿者精神,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安抚慰问、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扶贫济困,凝聚救灾救援强大合力。各级妇联组织要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力所能及为受灾群众,特别是受灾较大的老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送温暖、献爱心、解危难,解决实际困难,与他们一起共渡难关!县直部门有可捐助的衣物,可在8月12上午九点前送至县妇联办公室(乐安大厦821,联系电话:6441504),县妇联将统一收集,分送有需求的镇街。
三、加强宣传,大力弘扬救灾救援正能量。要利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密切关注民生,及时发现、宣传抗险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宣传防灾减灾避灾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汛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的妇女姐妹们一定会与广大干部群众一道,迎难而上、共渡难关。
广饶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8月11日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二)
县妇联致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预防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更好的让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成员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新风,推动移风易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景东县妇联倡议,全县广大妇女要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广大家庭成员要积极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全力配合,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贡献力量。
一是要争做扫黑除恶宣传员。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要主动加强学习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不断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构筑抵御黑恶势力侵害的家庭防线。
二是要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要不断提高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做到“不让黑恶势力进我家”。
三是要积极举报黑恶势力。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要从自我做起,号召亲属、邻里共同携起手来,积极大胆向部门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努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氛围。
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成员们,扫黑除恶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黑恶势力,举报黑恶势力,打击黑恶势力,为积极创建“平安家庭”、建设平安景东贡献力量!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三)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姐妹们:
入汛以来,受强降雨天气影响,全市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灾情发生后,各级妇联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到抗洪救灾工作中。为帮助受灾妇女姐妹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希望全市妇女姐妹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踊跃参于到“抗洪救灾·巾帼在行动”活动中。为此,白银市妇联向全市妇女姐妹发出倡议:
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服从大局、增强责任、积极作为、不等不靠,发挥好主动性和能动性,全力参与抗洪救灾工作。要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姐妹投身抢险救灾工作,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救人在前、抢险在前、安置受灾群众在前,让受灾妇女姐妹能够听到妇联组织的声音。要开展防汛救灾知识宣传,帮助广大妇女姐妹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发挥优势,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在排除险情、人员撤离、物资运送等方面切实开展好志愿服务,帮助受灾妇女姐妹解决实际困难。
二、勇于担当,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将参与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加强党性锤炼、践行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有序参与抗洪救灾工作。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到灾情最严重、抗灾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做到“哪里最困难、哪里就有妇联组织”。要积极做好受灾妇女姐妹的思想工作,发动和带领受灾妇女姐妹开展自救,帮助受灾妇女姐妹树立起战胜灾害的决心和信心,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做好聚人心、鼓斗志的工作,凝聚齐心协力、共同抗灾的正能量。要大力宣传防汛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妇女先进典型和事迹,通过榜样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激发广大妇女姐妹争先进、当先进的热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挥好妇联组织网站、微信、微博等阵地的重要作用,及时发布广大妇女参与防汛救灾工作的信息报道,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妇女姐妹力所能及地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白银市妇女联合会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四)
全市妇女姐妹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市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广大姐妹们要积极参与到我市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自觉遵守护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市妇联向全市妇女姐妹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火、烧地边,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姐妹们要管好您的家人和孩子,加大在家庭中对护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我市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姐妹们从我做起,自觉摈弃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带头践行坟头培土、清扫墓碑、鲜花祭奠、栽树留念、网上寄语等科学、文明、低碳、环保的祭奠方式,在缅怀与追思中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生活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争做“科学祭祀、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三、积极行动,共筑和谐。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广大妇女姐妹们,要严格遵守市森林防火禁令要求,不在野外烧纸祭祀,不带明火上山,发现周边群众有此行为的,要及时劝导并报告当地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和特殊人员的有效监护,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拨打119或3233885森林火灾报警电话。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五)
广大妇女姐妹们:
清明将至,按照习俗,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是多年来我们祭祀已故亲人的方式,这种祭祀方式既污染环境,又易引发火灾,安全隐患颇多。为落实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广大妇女的现代文明祭祀意识,让广大家庭度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和谐的清明节,我们向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文明祭祀新风。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公祭悼念、撰写追忆文章等文明安全的祭祀仪式,摒弃焚烧纸钱、冥物等愚昧落后的祭奠方式,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等方式寄托哀思,营造引导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
二、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实践者。广大妇女要发挥在社会和家庭中的独特作用,率先垂范,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先行者、带头人,保证做到“五个必须、一个绝不”,即:必须有一个男劳力、必须带一把铁锹和一壶水、必须提前清理干净杂草等可燃物、必须用统一发放的“森林防火焚烧桶”或就地挖坑焚烧并在燃烧完将余火用水浇灭、必须接受实名登记并对自身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一个绝不”即:绝不燃放烟花爆竹。从我做起,教育和带动家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文明祭扫。各级妇联执委要在广大妇女中倡导文明新风,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妇女和家庭。
三、消除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祭扫活动中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吸烟、烧纸焚香、点燃蜡烛、燃放鞭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治安管理处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蒲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如违背,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有序、文明、和谐进行。
四、发扬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家训。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尊老敬贤,教化后人的作用,开展家风家训宣传展示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宣传“丰祭不如厚养,孝道注重当前”的理念,孝敬老人、友爱兄弟、团结邻里,永存感恩之心,珍视家风传承,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
“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用更加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之情,为宜居魅力幸福蒲县贡献巾帼力量。
蒲县妇联
各种妇联发出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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